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十批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30号)要求,我们组建专家评委会对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单位开展了推荐评审。根据《市人社局高层次人才项目评审管理办法》,现将我市通过评审的第十批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拟推荐单位(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4月26日至5月2日(共计7天)。
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单位有异议,可向市人社局以电子邮件方式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把加盖公章的书面材料扫描后发送,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真实姓名和有效身份证号,单位或个人均需附联系方式和必要证明材料。市人社局对异议者身份予以保密。超出公示期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系电话:022-83218135
电子邮箱:srsjzyjsryglc@tj.gov.cn
附件:第十批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天津市拟推荐单位名单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26日
附件:
第十批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基地天津市拟推荐单位名单
1.天津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天津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