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科发〔2020〕8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新时代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加快推进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京政发〔2019〕18号),促进经费监督与经费管理改革同步,赋予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鼓励和保护创新,激发广大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市科委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放管服”要求 进一步完善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监督管理的若干措施》。经市委深改委科技体制改革专项小组202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