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人社职指发〔2019〕99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委、办、局有关部门,各总公司、企业集团人力资源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国办发〔2019〕24号)精神,加快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引导企业建立技师研修培训制度,根据《北京市技师研修培训管理办法》(京人社能发〔2013〕196号),经各单位申报、专家评审论证,2019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开展30个技师研修培训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范围及参加人员
(一)研修培训项目及承办单位
围绕首都功能定位、产业发展方向和非首都功能疏解,服务京津冀一体化建设,2019年技师研修项目共涉及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员等22个职业(工种),委托北京理工大学等14家高等院校、职业院校、企业培训中心承办(见附件1)。
(二)参加研修人员
技师研修培训项目每期招收学员35人左右,学员一般应当是北京地区企事业单位生产服务一线岗位,具有相应职业(工种)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按照市委市政府支持雄安、北三县建设的指示要求,为促进当地高技能人才提升,可根据实际需求,吸纳雄安、北三县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参加研修培训。
二、研修时间及形式
(一)技师研修培训拟在2019年6月至8月开展(具体时间、地点由承办单位自行安排),研修时间一般不少于64学时,即8至10天。
(二)技师研修培训可采取主题报告、专题研讨、学术交流、现场教学、网上课堂、实地考察等多种方式进行。其中研讨、交流活动不少于16学时。考察活动要结合教学内容,注重实效。
三、研修工作程序
(一)报名参加技师研修培训的人员,须经本单位同意,由该研修培训项目的组织、监管单位汇总后,向相应承办单位提供有关报名材料,由各承办单位负责资格审核。
(二)各承办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和计划,并于开班前10个工作日内将以下材料报送市职业能力建设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市职建中心”)备案:
1.技师研修培训方案和计划;
2.2019年技师研修培训费用预算表(见附件2);
3.2019年技师研修培训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
(三)研修培训项目结束后,各承办单位应组织学员结合研修内容和岗位工作完成一篇论文,也可组织学员针对研修的中心问题深入研讨,分小组撰写专题报告或形成技术革新成果,作为考核研修效果的主要依据。承办单位要在研修结束20个工作日内将以下书面材料报送中心备案:
1.研修培训工作总结;
2.2019技师研修培训费用决算表(见附件2);
3.2019年技师研修培训结业登记备案名册(见附件4);
4.研修培训形成的技术革新成果、专题报告、论文等研修成果。
(四)对参加技师研修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学员,由市人力社保局统一制发《北京市技师研修培训结业证书》。
四、工作要求
(一)各组织、监管单位要结合区域经济和行业企业发展,积极做好技师研修培训的组织工作,妥善安排好具有精湛技艺技能和培养潜质的技师、高级技师参加研修培训,并按通知规定的要求切实做好报名组织工作。
(二)各承办单位要按照高水平、小规模、重特色的要求,精心设计研修内容,聘请具有较高理论水平专家教授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实习指导教师、生产一线高技能领军人才担任授课教师,并选择内容新颖、具有较高指导价值的教材、课件、参考资料供学员学习参考。
(三)各技师研修培训项目,由市职建中心与各承办单位,于开班前10个工作日签订《合作协议书》(见附件5),一式四份。
(四)技师研修培训项目需按计划在承诺的时间内完成。
(五)技师研修培训所需经费,由市财政局从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每个班次13万元资金支持,各承办单位不再收取单位和个人的培训费用。市财政安排的技师研修培训项目资金,由市人力社保局下拨至各项目承办单位。培训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六)加强对技师研修培训项目过程督导。各组织、监管单位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派专人负责研修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督导工作,做到凡开班必到场。市人力社保局将会同市财政局采取现场督导、重点抽查等方式,对技师研修培训工作进行督导,确保技师研修培训切实取得成效。
附件:
1.2019年技师研修培训项目表
2.2019年技师研修培训费用预(决)算表
3.2019年技师研修培训报名登记表
4.2019年技师研修培训结业登记备案名册
5.合作协议书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