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河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优秀留学回国人员”和“科技创新团队”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6-07-31 浏览:49次 来源: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对河北省委省政府申报项目的复函》(国评组函〔2012〕30号)、《河北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对申报2016年度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实施计划的复函》(冀评组办函〔2016〕17号)文件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开展2016年度河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优秀留学回国人员”和“科技创新团队”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范围和名额

河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优秀留学回国人员”和“科技创新团队”推荐评选工作面向全省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企事业单位及专业技术人才相对集中的省直部门和单位开展,不含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

“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和“优秀留学回国人员”需为在职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已获得过该两项奖励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再申报,同一人选不得交叉申报。

全省拟表彰“杰出专业技术人才”30名、“优秀留学回国人员”10名、“科技创新团队”5个,其中产业类人才要保证一定的比例(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1)。

二、基本原则和选拔条件

河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优秀留学回国人员”和“科技创新团队”的推荐评选工作要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十二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贡献、业绩和学术水平为依据,以社会和业内人士认可为标准,坚持公开、公正、平等、择优原则。重点表彰围绕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在推动我省科技创新、转型升级中起到引领作用,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及服务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建设起到引领作用的专业技术人才和团队。

受表彰个人和团队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 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1、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顽强拼搏、开拓创新、团结协作、无私奉献的精神,在同行中堪称楷模。

2、爱岗敬业,事迹突出,在工业、农业、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国防等领域取得创新性成果,产生了重大的经济效益或良好的社会效益,为河北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3、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是在我省重大战略、重大科研项目、重大工程中涌现出来的领军人才,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地方区域发展重点领域、优势产业等涌现出来的优秀人才。

4、技术水平高、学术造诣深,近五年来获得过省部级一等奖以上奖励(前三名)、有三篇以上高水平学术论文在国内外权威刊物上发表或出版高质量的论著、在某一学科领域处于国际或全国领先地位、是本学科学术技术带头人。业内认可,有广泛的社会基础和影响力。

5、企业符合或引领我省“十三五”发展方向,为该市龙头企业,年销售收入总额和市场份额均在该市同行业中排名第一,在推动企业技术进步、科技创新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核心专业技术人员。

(二)优秀留学回国人员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事迹突出,具有团结协作、开拓创新精神。

2、有在国外留学经历,每年在国内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在促进我省与国际间科学技术交流、人才培养等工作中成绩突出。在国外取得博士以上学位,近5年回国的留学人员可优先推荐。

3、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在我省重大战略、重大科研项目、重大工程中涌现出来的领军人才,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地方区域发展重点领域、优势产业等涌现出来的优秀人才。

4、在工业、农业、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国防等领域取得创新性成果,近五年来获省部级一等奖以上奖励(前三名)、有三篇以上高水平学术论文在国内外权威刊物上发表或出版高质量的论著、在某一学科领域处于国际或全国领先地位、是本学科学术技术带头人。业内认可,有广泛的社会基础和影响力。

5、以自有技术创办科技型企业,产品填补省内空白、具有市场竞争力,产生了重大的经济效益和良好的社会效益。

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领导不纳入上述两项人选选拔推荐范围。  

(三)科技创新团队

1、从事专业是我省重点发展的优势学科、特色学科、新兴学科;是我省急需发展的重大、关键、共性技术创新领域,或对科学发展、经济增长、社会进步等有重要战略意义的基础性、前瞻性研究;围绕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能够产生重大经济或社会效益的关键技术创新和集成创新。

2、具有明确集中的研究方向,团队研发人员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合理,团结协作,勇于探索,具有持续创新能力。

3、研发团队一般应以国家或省部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等创新载体为依托,依托单位有强有力的科技投入支持,保证创新团队具有完善的硬件设施、工作氛围和环境条件。近5年获得国家级(排名前三)或省部级一等(排名前二)、二等(排名第一)以上科技奖励;或在国际权威学术刊物或国内本行业领域权威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多篇;或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国家“973”计划项目、国家“863”计划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重大工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重点)项目;或有产生了重大经济或社会效益的关键技术创新、集成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自主研发的产品在国内外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

4、创新团队带头人一般应是在教学科研和生产一线工作的两院院士、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863”、“973”计划首席科学家或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百千万人才人选、长江学者等国家或省重大人才计划入选者,具有高尚道德品质、创新性思维和高深学术技术造诣,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在创新团队中发挥核心凝聚作用。团队核心成员一般应在5—7人左右,多数成员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

三、推荐与评选程序

(一)各级人社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按照下达申报名额组织推荐,评选推荐工作按照隶属关系和属地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逐级选拔推荐。各单位推荐人选要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二)县(市区)以下企事业单位(部门)推荐对象,由县(市区)人社局审核,报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以政府名义报市人社局;市属企事业单位(部门)推荐对象由主管部门提出推荐意见后,报各市人社局,各市人社局汇总并提出推荐意见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以市政府名义报省人社厅;省直企事业单位(部门)申报由主管厅局负责,推荐意见以厅局为单位报省人社厅。

(三)推荐对象中涉及省管干部的,由省人社厅汇总把关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统一征求省委组织部、省纪委意见。

(四)省人社厅负责对上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材料审查后,省人社厅组织省内知名专家成立评委会,按照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对推荐对象进行综合评审,其中申报“科技创新团队”要参加答辩,确定拟表彰对象,在河北日报进行七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请省政府审定。

四、申报材料

(一)综合报告。以各市政府或省直有关部门名义组织选拔推荐工作的基本情况、人选推荐理由、被推荐个人或集体在本专业技术领域所处的地位和发挥的作用等情况,一式一份。

(二)呈报审批表。《河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呈报审批表》、《河北省“优秀留学回国人员”呈报审批表》、《河北省“科技创新团队”呈报审批表》(附后),各一式四份,以A4纸打印(推荐表从河北人社网“通知公告”栏下载,网址:www.hbrsw.gov.cn);被推荐个人或集体先进事迹材料一式四份,3000字以内,以A4纸打印,左侧装订。上述材料还需提供电子文档。

(三)有关证明。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单独装订成册,并编写页码和目录,外文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证明材料一般应包括:(1)申报人身份证或护照;(2)申报人学历、学位证书;(3)申报人职称证书;(4)申报人近五年发表的有代表性论文(论著);(5)各种奖励证书;(6)获得各类科技、人才、产业等计划支持证明;(7)公示结果无异议证明;(8)其他材料。以上材料需经所在市人社部门或省直有关部门审核,确定无误后盖章。推荐的“优秀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上述材料还需提供电子文档(扫描成PDF格式)。

五、表彰奖励

以省政府名义对评选通过的河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优秀留学回国人员”和“科技创新团队”进行表彰并颁发证书。向受表彰个人授予河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或“优秀留学回国人员”称号,每人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万元;向受表彰团队授予河北省“科技创新团队”称号,每个团队一次性奖励人民币80万元。以上奖励免征个人所得税。

六、有关要求

(一)各市、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优秀留学回国人员”和“科技创新团队”评选表彰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落实“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奋发作为、协同发展”的总要求,切实把这项工作作为落实人才强省战略的重要内容,作为为国家评选表彰储备人才的重要措施,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积极稳妥地做好人选推荐工作。

(二)要严格推荐程序,切实做到标准条件公开、推荐名额公开、选拔结果公开。在人选推荐过程中,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并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要统筹安排时间,今年的选拔推荐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程序严,各级各单位要抓紧组织选拔推荐,务于2016年8月31日前将被推荐单位及人选的材料上报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系人:张哲峰,联系电话:88616803),逾期申报不再受理。

(三)各市、各部门要把开展选拔推荐工作同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增强推荐人选的先进性、代表性;要加大宣传力度,以推荐工作为契机,大力弘扬“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优秀留学回国人员”和“科技创新团队”的先进事迹、优秀品质和崇高精神,激励广大专业技术人员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不断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1、河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优秀留学回国人员”、“科技创新团队”推荐名额分配表
       2、河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呈报审批表
       3、河北省“优秀留学回国人员”呈报审批表
       4、河北省“科技创新团队”呈报审批表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