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城市公共服务类岗位安置本市农村地区劳动力培训工作的通知》(京人社能发〔2018〕163号)要求,现将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和北京静态交通丰台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申请公共服务类岗位安置人员培训补贴资金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反映。
公示时间:2019年8月15日—8月21日
附件:1.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安置人员培训补贴公示表
2.北京静态交通丰台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安置人员培训补贴公示表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