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44号令

时间:2016-11-27 浏览:50次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2-23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44号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已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2010年9月17日颁布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6号)同时废止。

主任:徐绍史

2016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