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科学技术部党组关于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开创科技工作新局面的意见

时间:2018-01-11 浏览:39次 来源: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党的十九大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全局战略高度和长远发展,坚定不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了全面系统部署,提出坚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努力开创新时代科技工作新局面,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科技工作全局

  党的十九大作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大政治判断,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我们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

  要把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要全面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实质,把政治建设作为统领摆在首位,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新时代科技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历史方位和主要矛盾变化,自觉肩负起科技创新的重大使命和历史责任。深刻理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大意义,坚定不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建设创新型国家支撑引领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以打造世界科技强国支撑引领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二、全面加强党对科技工作的领导,明确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总体思路

  党的十九大充分肯定了科技创新取得的巨大成就。五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科技创新摆在党和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形成了从思想到战略到行动的完整体系,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开启建设世界科技强国新征程,我国科技创新发生了整体性、格局性、历史性变革,成就举世瞩目。重大成果加速涌现,基础研究多点突破,前沿技术群体跃升,科技成果转化数量质量大幅提升,全社会创新创业蓬勃发展,科技支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用凸显,科技体制改革攻坚克难,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科技创新活力迸发,科技实力进入世界前列,改革驱动创新、创新驱动发展的良好互动局面基本形成。这些成就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正确指引,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科学决策和坚强领导。

  党的十九大站在新的历史方位对科技创新明确了新定位、提出了新要求、作出了新部署。强调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把科技创新全面融入经济建设、社会民生、生态文明、区域发展、国防建设等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各领域,加快建设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从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创新体系建设、科技体制改革、人才培养等方面,对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作出了系统部署。

  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科技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科技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科技创新思想,坚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建设创新型国家为目标,突出科技第一生产力、创新引领发展第一动力的重要作用,着力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着力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着力提高系统化技术能力,着力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着力强化战略科技力量,着力打造高水平科技人才队伍,着力加强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着力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构建有利于科技创新的法律、政策、文化、社会环境,加快建设中国特色国家创新体系,全面强化创新对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依靠科技创新助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重点把握好以下八个方面要求:

  一要坚持党对科技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党的新时代中心工作,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科技创新思想指导科技工作。

  二要坚持把“三个面向”作为科技创新的主攻方向,大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为建设科技强国、质量强国、航天强国、网络强国、交通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三要坚持把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科技创新的重大牵引,大力培育新动能,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全力把握颠覆性产业国际竞争的主动权,支撑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推动我国经济在实现高质量发展上不断取得新进展。

  四要把基础研究作为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重要根基,全面加强基础研究的顶层设计、前瞻部署、统筹协调、多元投入、政策支持,形成面向科技强国的基础研究新格局。

  五要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科技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重大科技创新的民生导向,加强针对性、差异化、系统性的科技创新供给,推动实现区域、城乡、生态、民生等领域的更平衡、更充分发展。

  六要坚持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加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完善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激励机制,拓展创新引领发展的全球视野和实施路径。

  七要坚持把人才作为创新驱动发展的第一资源,在创新实践中发现人才,在创新活动中培育人才,在创新事业中凝聚人才,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国际水平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

  八要坚持把科技管理系统能力建设作为推进科技创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性工程,按照“抓战略、抓规划、抓政策、抓服务”的要求,全面加强各级科技管理队伍建设,提高统筹协调、落实执行、改革创新、服务引导能力。

  2018年科技工作的重点要放在抓落实上,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务实作风,以勇于担当、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抓紧推进党的十九大部署的各项任务的细化落实,努力以新作为推动科技工作呈现新气象、取得新成效,为新时代科技事业更大发展开好局、起好步。

  三、强化高水平科技供给,支撑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

  聚焦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梳理确定一批重大攻关项目,强化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技术体系。

  1. 持续深入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瞄准关键技术瓶颈,集中优势力量攻坚,采取中期评估和绩效评价等措施,形成倒逼机制,确保如期实现战略目标。研究提出重大专项2020年之后的梯次接续方案。探索对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任务的科研人员采取更加灵活的薪酬制度。研究制定重大专项产业配套政策,开展试点示范,深入推动成果应用和产业化,确保产出重大成果。

  2. 全面启动实施“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按照“一项一策”原则,探索形成符合各重大项目特点的组织实施机制,对于产业目标明确的项目,探索以企业为主体的业主制。统筹五大类计划资源加大支持力度,强化与已有项目的接续。加强重大项目实施与国家实验室建设统筹。通过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项目等的实施,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和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提供重要引领和支撑。

  3. 加快构建现代产业技术体系。

  支撑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空间先进适用技术、智能绿色服务制造技术、新材料技术、现代交通技术与装备、清洁高效能源技术,形成一批技术标准和新产品。

  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着力提升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和产业链协作能力,构建绿色、低碳和可持续的产业技术体系,加大关键基础零部件、基础工艺、基础材料、基础制造装备研发力度。

  加强现代服务业领域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促进现代物流、健康养老、数字教育等新兴服务业技术发展,提升生产制造、检测认证等领域的科技服务能力,支持文化和科技融合技术集成与开发,推进现代服务业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

  发展生态绿色高效安全的现代农业技术和现代食品制造科技。推进生物育种、粮食丰产增效、畜禽安全高效养殖、海洋农业、食品制造、营养健康、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等领域的科技创新,保障粮食安全、食品安全和生态安全。

  编制国家生物技术发展战略纲要。加强生物技术发展的顶层设计、统筹部署,明确重点任务和技术路线,全面增强生物技术领域的自主创新能力,支撑生物产业和健康产业发展。

  推进海洋科技创新。研究编制面向2030年的海洋科技创新总体规划。深入发展谱系化、功能化、专用化深海探测和资源开发利用技术与装备,突破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关键技术。发展极地环境观测/监测、极地破冰船等系列技术与装备。推进海洋环境安全保障、南海岛礁可持续发展科技创新。

  4. 深入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加快完善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完善技术市场,加强专业化市场化技术转移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科研机构和高校成果转化年度报告与监测,有序推进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工作。推动研究制定国有科技类无形资产管理办法,探索赋予科研人员横向委托项目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在法律授权前提下开展高校院所等单位与完成人或团队共同拥有职务发明科技成果产权的改革试点。

  四、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夯实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根基

  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加大对基础前沿和战略必争领域的前瞻部署,凝练和解决产业和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科学问题,优化国家科技力量布局和基础研究投入方式,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重大突破,形成强大的原始创新能力。

  1. 加强基础研究顶层设计。制定发布关于新时代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若干意见。成立基础研究战略咨询委员会,完善决策咨询机制。强化中央和地方、中央部门间基础研究的协调发展,推进军民基础研究融合发展。

  2. 强化基础研究系统布局。围绕物质结构、宇宙演化、生命起源、意识本质等开展前沿探索研究,加强量子科学、脑科学、合成生物学、空间科学、深海科学、地球深部科学等重大科学问题的超前部署。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系统部署基础研究。优化变革性技术关键科学问题重点专项组织实施模式。

  3. 强化以国家实验室为引领的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先行组建量子信息科学国家实验室,启动重大领域国家实验室的论证组建工作。加快推进国家科技创新基地的优化整合和建设发展,加大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力度。深化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权改革,推动科研事业单位章程管理、绩效评价改革,建设一批世界一流科研院所。在重点产业领域构建一批国家技术创新中心。

  4. 建立基础研究多元化投入机制。持续加大中央财政对基础研究的投入,完善稳定支持机制,引导地方加大基础研究支持力度,引导企业加强应用基础研究。探索以共建新型研发机构、联合资助、慈善捐赠等方式,吸引社会力量投入基础研究。

  5. 深入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深入推动落实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加快开展分类评价考核,推动免税进口仪器开放共享,鼓励地方先行先试。持续做好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制定出台国家科学数据管理办法,完善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布局。

  五、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打造“双创”升级版

  以高端化、生态化、融通化、国际化为方向,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上水平,形成具有全球吸引力的创新创业生态,培育新动能,促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

  1. 完善创新创业生态。建设支撑全社会融通创新的科研开放共享平台和创新创业服务平台,推动科研活动组织方式和产业发展路径创新。推动大中小企业、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协同创新,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在产业细分领域产生一批“隐形冠军”和“独角兽”企业。加快构建“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的创业孵化链条,推动众创集聚区建设。支持双创载体国际化发展,构建各具特色的区域创新创业促进体系。

  2. 推动专业化众创空间建设。按照市场化机制、专业化要求构建应用技术型双创平台,着力推动科技人员和大学生创新创业,促进硬科技和软服务相结合,鼓励龙头骨干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探索各具特色的双创模式。瞄准产业价值链高端,建设一批制造业与共享经济融合发展的创新平台。

  3. 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做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探索扩大创业投资和天使投资税收优惠政策试点范围。办好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和中国创新挑战赛,深入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2.0。

  4. 完善双创金融支持体系。深化科技和金融结合,大力发展创业投资、科技信贷、投贷联动、科技保险、科技担保、科技租赁,培育发展科技金融服务中心。充分发挥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作用,增设一批子基金,开展贷款风险补偿。扩大创新券政策实施范围。

  六、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科技创新行动,助力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

  把农业科技创新摆在国家科技创新全局更加突出的位置,培育乡村发展新动能,加大科技扶贫实施力度,为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作出新贡献。

  1. 加大科技扶贫实施力度。深入实施科技扶贫“百千万”工程,围绕“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需求,加大“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精准实施力度。完善部、省、市、县四级联动机制,建立科技系统东西部扶贫协作机制,加大定点扶贫力度。加强督促检查,狠抓扶贫政策落实落地。

  2. 壮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建设一批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培育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强化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大幅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产业竞争力。聚合产业创新资源,创新体制机制,建设一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发布农业高新技术目录。

  3. 推动农业科技园区提质升级。加强面向现代农业的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坚持走市场化、专业化、差异化和特色化之路,打造农业创新创业的先行区、成果示范推广的主阵地和培训职业农民的大课堂。推进高等学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与园区协同发展,建立教科推一体化的农业科技服务模式,着力提升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水平。

  4. 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引导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专业技术人员到乡村挂职、兼职和离岗创新创业,推进科技特派员与农民建立利益共同体,强化社会化创新创业服务,激活乡村发展内生动力。加快“星创天地”布局,推进专业化“星创天地”建设。

  七、大力发展民生科技,强化生态文明建设的科技支撑

  以增进民生福祉为根本目的,依靠科技创新建设生态宜居环境,发展绿色经济,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建设智慧社会,保障公共安全,让创新成果惠及更广大人民群众。

  1. 依靠科技创新支撑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水、土、大气污染治理和生态、固废资源化科技投入,支撑引领京津冀等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治理;强化雾霾形成机理和治理科技攻关与技术综合集成示范,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科学解决方案。着力突破先进环保、资源循环利用技术和装备。推进沙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防治科技创新,开展那曲高寒高海拔地区植树科技攻关。编制第四次气候变化国家评估报告,参与全球生态环境治理。

  2. 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研究制定构建以市场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的意见,研究绿色技术标准,探索绿色技术商业模式,推动与绿色金融紧密结合。深入推进建设绿色技术银行,形成国际化市场化专业化的“绿色科技成果+金融”的转化机制与平台。

  3. 构建资源高效利用技术创新体系。开展深地资源勘查开采、绿色高效开发利用等关键技术研发示范。着力加强水资源高效开发技术攻关,探索节水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相结合,开展节水型社会创新试点。

  4. 加强人口健康科技攻关。继续推进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完善疾病协同创新网络,加快诊疗新技术和新产品的研发和推广应用。结合“健康保障工程”实施,强化癌症、心脑血管等重大疾病防控集成攻关,加强医疗器械领域重大产品攻关和示范应用。强化老龄化服务关键技术和康复辅具产品研发。加强中药大品种深度开发。

  5. 推动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落地实施。全面贯彻《中国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方案》,以创建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为抓手,破解制约我国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瓶颈问题,构建可持续发展科技支撑体系,打造一批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可持续发展现实样板。

  6. 构建以智慧为特征的公共服务技术体系。加强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领域深度应用,为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提供科技解决方案。健全公共安全科技体系,加强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防范技术装备研发。

  八、健全区域创新合作机制,构建区域创新协调发展新格局

  推动区域加快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完善各具特色的区域创新体系,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创新协调发展新机制,增强区域创新的协同性、联动性、整体性。

  1. 促进区域创新协调发展。加快建设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支持做好雄安新区科技创新顶层设计,推动长江经济带协同创新发展。推动东部地区改革先行,在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上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越是欠发达地区,越需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东部和中西部地区构建多种形式的长效创新合作机制,促进优势创新资源加速向中西部地区聚集流动。实施振兴东北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行动,深化改革加快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振兴。

  2. 打造区域创新增长极。支持北京、上海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推进北京怀柔、上海张江和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加强与港澳全方位科技创新合作,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形成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启动建设新一批创新型城市,在若干重点区域形成一批对新产业成长和经济发展具有强大带动作用的创新增长极。深入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加快改革经验总结推广。

  3. 提高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区辐射带动作用。优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布局,支持承担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充分发挥先行先试作用。加强国家高新区在中西部布局,推动高新区完善科技服务体系,加快培育创新型产业集群。完善国家高新区发展评价体系,加大高新技术产业比重和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的权重。

  4. 开展创新型县(市)建设。发布创新型县(市)工作指引,加强基层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建设一批创新型县(市)。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指导地方开展创新型乡镇建设工作。开展县域创新能力监测评价。

  九、加大科技全方位对外开放力度,主动融入全球创新网络

  把我国科技实力转化为全球创新治理的影响力,提升在全球创新规则制定中的话语权,与国际科技界携手应对人类共同挑战,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更大中国力量。

  1. 扩大国家科技计划对外开放。落实推进外籍科学家深入参与国家科技计划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推动各类国家科技计划加强开放合作,继续推进科研经费过境使用试点并加快建立长效机制。

  2. 全面推进“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加快实施“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开展科技人文交流、共建联合实验室、科技园区合作、技术转移等合作行动,取得一批早期收获,积极构建科技创新共同体。

  3. 积极牵头组织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发布实施《积极牵头组织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制定战略规划,确定优势领域,做好项目的遴选论证、培育倡议和启动实施等工作。

  4. 构建科技外交新格局。拓展与发达国家创新对话机制,加强与发展中国家科技伙伴关系,务实推动双多边政府间机制性科技合作,发挥科技外交在高层交往、重要双多边议题设置和全球性问题上的独特作用。加强科技援外工作,做好对发展中国家技术和管理人才国际培训。推进重大战略性项目合作,优化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布局。

  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优化科技创新治理机制

  通过抓落实、补短板、强弱项、求实效,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针对性。落实“四抓”要求,推进科技创新“放管服”改革,在“放”的前提下,不断提高“管”和“服”的能力与水平,提升科研人员获得感。

  1. 强化科技体制改革工作统筹。充分发挥国家科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完善台账管理,强化监督问效,开展第三方评估。加强改革政策储备和动态调整。全面总结科技体制改革40年历程。

  2. 建立国家重大科技决策咨询机制。加快组建国家科技咨询委员会,建立完善国家重大科技决策咨询运行机制,及时向党中央报告世界科技创新动向。启动新一轮国家技术预测,形成我国科技发展新的战略判断。

  3. 强化国家科技计划统筹协调。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和项目资金管理改革,强化国家科技管理平台统筹作用,加强项目管理专业机构能力建设,全面推进新五类科技计划优化布局和协调衔接。进一步优化科技投入结构,探索建立中央财政引导多元化投入国家重大研发任务的新机制,提高科技投入质量和效益。

  4. 加快建立融合技术创新体系。完善科技融合技术宏观统筹机制,加强军民科技战略统筹和一体化布局,加快形成军地相关部门共同推进科技融合技术的工作机制。探索科技军民深度融合的项目实施新机制,加强军民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创新基地和条件资源共建共用共享。

  5. 深化“三评”改革。制定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三评)改革的若干意见,营造潜心研究、追求卓越、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研究制定科技人才评价指导意见,实行分类评价,突出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优化评价程序,合理设定评价周期。

  6. 完善国家创新调查制度。持续推进企业、科研机构和高校创新活动统计调查,全面开展国家、区域、创新主体和创新密集区的创新能力监测评价。

  7. 强化科技监督和评估。坚持与完善科技监督和评估年度工作计划制度,加强科技计划项目随机抽查,完善多部门和地区纵横联动的“大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实施包容审慎监督,强化目标、成果和绩效导向。

  十一、完善人才发展环境,培养造就结构合理具有国际水平的科技人才队伍

  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培养和锻造国际一流的创新创业人才,让各类人才的创造活力竞相迸发、聪明才智充分涌流。

  1. 加大对科技人才的培养支持力度。依托重大项目和高水平科研基地集聚一批能够把握世界科技大势、研判科技发展方向的战略科技人才,在重大科技任务攻关中锻造一批善于凝聚力量、统筹协调的科技领军人才。支持培养一批具有全球战略眼光、创新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的创新型企业家,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

  2. 优化重大人才计划(项目、工程)组织实施机制。大力推进科技人才专项优化整合,强化项目、基地、人才相结合,加大稳定支持力度,对青年人才开辟特殊支持渠道。继续推进国家““万人计划”、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实施,完善管理流程,优化遴选方式和标准。

  3. 实施更加开放便捷的科技人才引进政策。突出“高精尖缺”导向,积极引进国际高端科技人才。通过牵头组织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等平台,吸引国外顶尖科学家和团队参与重大全球性问题研究。

  十二、完善科技创新政策法规体系,培育良好创新文化

  完善和落实适应创新驱动发展要求的科技创新政策法规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强化科学普及和宣传教育,积极营造良好创新生态。

  1. 加强重点领域科技立法。开展科技进步法、科普法修订前期研究。推动修订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落实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措施。推动出台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

  2. 深入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推动高校和科研院所落实收入分配自主权,加强科研项目绩效支出与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衔接,落实横向经费按合同约定管理,细化兼职兼薪管理办法,研究探索学术休假等制度。完善和落实提高退休院士待遇政策。

  3. 落实和完善鼓励企业创新的普惠性政策。加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优惠等政策落实力度,探索扩大股权和分红激励政策适用范围。探索在中关村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新政策试点。

  4. 加强科学普及和创新文化建设。组织好重大科普活动,开展公民科学素质基准测评,创新科普传播方式,繁荣科普作品创作,建设科普基地和特色示范基地。制定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意见,强化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

  5. 强化科技宣传。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发挥好网络平台等新媒体作用,加强科技创新政策、重大科技成果、热点科技问题的宣传和解读,重视社会关切,树立正确导向,提升科技传播力和舆论引导力。

  十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为科技创新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执政本领,改进工作作风,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坚强保障。

  1. 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要全面系统联系地学,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抓住关键少数,发挥理论中心组学习的“头雁作用”,强化党课引领,以学习原文、集中研讨、辅导报告、座谈交流等形式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司局级领导干部、处级干部、处以下干部专题学习培训,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深入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体系、精神实质、实践要求,更加自觉地运用并指导科技创新实践。

  2. 把政治建设作为统领摆在首位。旗帜鲜明讲政治,充分认识“没有离开业务的政治,也没有离开政治的业务”,不断强化政治建设的统领作用,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对科技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决把党中央关于科技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贯彻好、落实好。发挥部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把准方向、管好大局,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坚持“四讲四倡导”,培育良好机关文化。

  3. 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部党组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坚持把党建工作摆在科技全局工作的关键位置。认真贯彻落实部党组、驻部纪检组《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办法》。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突出政治功能,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强化书记意识,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党建述职述评考核。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深入开展“灯下黑”问题整改,加强落实,强化问责,更好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 加强纪律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驰而不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对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新表现”,查找在科技工作中的具体表现形式,认真分析问题原因,对症下药,坚决整改。按制度办事,按规矩办事,坚决反对懒政、庸政、怠政和“推绕拖”,对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积极、不主动、不担当,表态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造成重大失误或延误的,要加强批评教育和检查问责。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5. 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坚持反腐败永远在路上,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零容忍惩治腐败。主动接受驻部纪检组监督,发挥机关纪检组织的作用,强化工作联动,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发挥利剑作用,突出政治巡视,推进部党组巡视工作。把握科技领域廉政风险规律,把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科技管理工作全过程。不断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6. 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科技管理干部队伍。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落实好干部标准,突出政治标准,把好政治关和廉洁关。改进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坚持干事谋发展导向,把政治品格、事业需要、岗位要求与干部成长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干部成长规律研究和队伍建设规划,加强优秀年轻干部的选拔、锻炼和使用,注重培养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在改革攻坚一线和艰苦复杂环境中发现培养干部。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强化干部管理监督,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完善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引导和鼓励离退休干部发挥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威望优势。

  7.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提高调查研究质量,更好服务科技创新战略决策和政策制定。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沉到创新一线,倾听广大科研人员的心声,紧扣科技人员和创新主体关切的问题,蹲点调查研究;既要到工作局面好和先进的地方总结经验,更要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调查研究发现问题。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向书本学习,不断提升“八个本领”,全面增强执政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