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各国家级高新区:
为全面掌握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进一步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省科技厅决定开展全省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分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填报时间
统计分析报表包括季报和年报两类:
季报:每个季度后第一个月的10日前完成数据填报;
年报:第二年的3月10日前完成数据填报。
三、填报内容
1.高新技术企业季度报表;
2.高新技术企业年度报表;
四、操作指引
1.登录河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http://gqrd.hebkjt.cn:81),进入“企业入口”后,点击系统页面左侧功能栏的“季报数据”“年报数据”链接;
2.页面右上角有“新增”字样显示时,表示当前有年报、季报数据需要填写,如没有,则不需要填写;
3.点击“新增”按钮,系统将会自动生成您需要填写的报表,按照填写要求进行操作,填写完成后,请点击“保存”并提交;
4.企业忘记用户名密码时,请和归口科技部门联系,联系电话详见附表;
5.填报过程中如有操作问题,请与省高企协会联系。
五、其他事项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各国家级高新区要高度重视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工作,及时组织辖区内企业完成数据填报,并对填报数据进行严格审核。企业申报数据按照归口管理原则,对归口管理部门进行完全开放,各归口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数据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