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国科奖字〔2017〕44号)要求,现将我省提名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12个项目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从2018年1月3日起至2018年1月9日止。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提名项目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省科学技术厅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非书面异议、匿名异议和超出公示期限(以邮戳为准)的异议不予受理。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国科奖字〔2017〕44号)要求,现将我省提名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12个项目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从2018年1月3日起至2018年1月9日止。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提名项目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省科学技术厅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非书面异议、匿名异议和超出公示期限(以邮戳为准)的异议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