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0年天津市第二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公告

时间:2020-07-01 浏览:38次 来源:

为加大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社会监督,促进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现将2020年天津市第二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予以公布。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28日

 

2020年天津市第二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序号

违法主体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或身份证号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主要违法事实

查处情况

1

巴赫曼(天津)有限公司

91120222MA05JTNN9F

天津市武清区汽车产业园云景道1号汽车大厦808室-8(集中办公区)

朱国祥

拖欠272名劳动者工资共计178.72万元,其中拖欠142名农民工工资86.45万元

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2

刘洋

420881********4831

湖北省钟祥市胡集镇王营村6组163号

刘洋

拖欠78名劳动者劳动报酬共计105.15万元,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

移送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