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社会监督,促进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现将2020年天津市第二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予以公布。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28日
2020年天津市第二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序号 | 违法主体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或身份证号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查处情况 |
1 | 巴赫曼(天津)有限公司 | 91120222MA05JTNN9F | 天津市武清区汽车产业园云景道1号汽车大厦808室-8(集中办公区) | 朱国祥 | 拖欠272名劳动者工资共计178.72万元,其中拖欠142名农民工工资86.45万元 | 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
2 | 刘洋 | 420881********4831 | 湖北省钟祥市胡集镇王营村6组163号 | 刘洋 | 拖欠78名劳动者劳动报酬共计105.15万元,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 | 移送公安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