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有关市科技局,有关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依托单位:
按照《河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冀科平〔2008〕4号)有关规定,2017年10月24日-2017年11月18日,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对河北省高强韧轻量化车轮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9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进行了验收,9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均已完成建设方案及任务书规定的建设任务。经研究,同意9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纳入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序列(名单附后)。
请你们加强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管理,继续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运行和发展提供配套条件及经费保障,稳步提高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技术服务能力,为河北相关产业发展做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