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7年压减钢铁过剩产能的通知

时间:2017-05-26 浏览:49次 来源: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7年压减钢铁过剩产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30    来源:产业协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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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山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按照河北省钢铁煤炭火电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17年钢铁产能压减任务的通知》(冀钢煤电化剩办〔2017〕3号)精神,及市政府与省政府签订的《2017年度化解过剩产能目标责任书》要求,2017年我市要压减炼铁产能52万吨,需在9月底前拆除河北敬业钢铁有限公司450立方米高炉1座。为全面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以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常务副秘书长为副组长,发展改革、工信、财政、人社、环保、安监、国土、水务、信访、电力、市政府督查室等部门为成员的压减钢铁过剩产能领导小组,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化解钢铁过剩产能协调和指导等工作。平山县政府要成立压减钢铁产能工作领导机构和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加强工作部署和组织协调,克服困难、创造条件,确保按时完成压减钢铁产能任务。

二、强化协调联动

市政府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关于印发石家庄市钢铁煤炭去产能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石政办函〔2016〕111号)要求,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职责,加强统筹协调,落实工作责任,在全面完成压减任务的同时,确保经济社会平衡运行。环保、安监、国土等有关部门,要加大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执行力度,倒逼过剩产能及装备加快退出。人社部门要制定和完善企业职工保障措施,督促指导企业制定并落实职工安置工作方案,细化做实职工安置渠道。发展改革、工信、财政等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省压减钢铁产能的资金支持。电力、水务等部门要严格执行差别电价、水价政策,并会同有关部门对压减钢铁企业相关设施实施停电、停水等措施。信访部门要妥善处理压减钢铁产能可能引起的集体上访事件。市政府督查室要做好责任落实督查工作。

三、制定详细方案

平山县政府要认真落实省、市政府关于压减钢铁产能工作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定责任、定时限、定标准、定措施”的要求,科学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和预案,进一步细化量化目标任务,分解落实责任。要超前预测可能发生的各类矛盾和问题,把问题和困难想足,措施定准定细。要及时了解和准确掌握压减钢铁企业情况,帮助企业认清压减钢铁产能工作的必要性,主动靠前帮助企业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把各类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重大事项和问题要及时报告市政府。

四、明确完成时限

平山县政府作为压减钢铁产能的责任主体,要充分认清此项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准备,严密组织,把各项措施完善到位,确保按时完成压减任务。一是压减钢铁产能工作方案与工作预案务于2017年5月31日前上报市政府,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每月8日前书面报市发展改革委。二是拆除钢铁企业装置前期准备工作务于2017年8月底前落实到位,2017年9月底前完成拆除1座450立方米高炉工作。三是要组织相关部门组成专门工作组驻厂督导,7月底前每周驻厂不少于2天,8月份至拆除相关冶炼设备要全时驻厂,确保按时完成省下达任务,市政府将不定期组织现场督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