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关于转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及“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2个重点专项2021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要求文件的通知

时间:2020-10-22 浏览:23次 来源:

京科资发〔2020〕19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250号)要求(详见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most.gov.cn),为做好“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及“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2个重点专项项目的组织推荐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申报要求

请严格按照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进行项目申报。

二、填报要求

本次申报实行无纸化申请,请各申报单位于2020年11月27日(星期五)下午4:00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要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贺;联系电话:82696139转603。

              陈永平;联系电话:55578005。

附件: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250号).pdf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