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能指文〔2020〕2号
各技工院校: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防疫工作中各院校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和党中央的精神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防控工作部署,采取有力防控措施,严格校园内部管理,制定工作方案,采取离校不离家的方式开展线上教学培训工作,切实把各项工作抓实、抓细,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力做好北京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克服松懈麻痹思想,进一步提高对疫情防控重要性的认识,压实疫情防控责任,加大疫情防控工作力度,现对疫情防控工作中教职工、学生(含实习生)等方面的管理提出如下要求,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一、内防扩散,继续强化院校内部管理
一是对校园实行封闭管理。严禁外来人员进入校园。校园内工作人员要减少聚集和会议频次,控制参会规模,提倡开短会。持续加强食堂管理,采用盒饭分散用餐。严格落实院校住宿防控标准,坚持做好校园内公共区域的通风、消毒,设置好隔离观察区域,备足必要的疫情防控物资。完善开学后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制定并实施好防控措施,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校园内部安全稳定。
二是加强人员管理。在分类防控的基础上,分级分类做好师生健康管理,继续坚持每日开展体温检测和信息统计制度,建立师生流动、健康台账,实时掌握疫情防控底数。督促教职工做好安全防护,减少感冒等疾病以防就医产生交叉感染。有外包服务及劳务派遣等用工的院校要尽最大可能减少用工数量,降低此类人员来校工作频次,督促在校工作人员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及时掌握在京学生实际情况,教育引导学生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京期间尽量减少外出,居家学习生活,做好自我防护。疫情防控期间暂停所有学生实习工作。
二、外防输入,严把疫情防控标准
各院校要按照“四方责任”的要求,持续履行好主体责任,教育引导学生“不离家、不返校”,落实好本市疫情防控工作的关键措施、环节。各院校要及时向学生及家长传达本市的相关要求,了解居家情况。严守政治要求和政治纪律,自通知下发之日起,严格返京师生(北京居住)全程管理工作,返京师生(北京居住)必须报所在院校批准后方可返京,返京途中回京后做好安全防护和隔离观察。
一是严格返京师生(北京居住)进京标准。在湖北地区人员由所属院校负责通知其本人疫情防控期间一律不得返京,并严格服从当地管理,暂时不能离开湖北;除湖北外地区原则上由院校进行劝阻,暂不返京;湖北以外地区因工作需要确需返京的教工,由院校为管理主体,统一将人员名单报办学单位,经办学单位批准同意后,相关人员方可进京。
二是严格执行隔离观察标准。请各院校对近期来京人员进行排查,对未满隔离期的进京人员进行相应隔离处置。抵京前14日内,离开武汉及湖北疫情高发地区或者有过疫情高发地区人员接触史的人员,按规定接受医学观察或者居家观察14天,一律不得外出,出现发热症状,按规定及时就诊排查。其他地区人员进京当天要及时向社区报到,严格执行14天居家观察,并按居住地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对本市新增并经卫生健康部门流行病学调查确认为密切接触者的人员,要服从各区安排实行集中隔离并进行医学观察。
三、积极采取措施,组织好在线教育
根据前期“一校一策”工作安排,各院校均成立教学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延期开学不停学”要求积极开展线上教学培训准备工作,目前各类在线教学培训工作已经陆续展开。各院校要周密组织加强教学管理,严格落实线上教学计划,依托自有网站和第三方平台,通过在线直播、视频录播、实时互动、课中答题、课后考核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线上教学培训,确保教学质量。及时与学生家庭沟通,了解掌握学生学习情况,收集对在线教学的意见建议,针对性做好解释、整改。疫情防控期间严禁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下教学培训。
四、加强教育,持续加大舆论宣传力度
疫情发生以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各院校先后通过倡议书、微信、微博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向广大师生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加强心理疏导,缓解师生的焦虑情绪,提高全体师生防护意识,坚定师生战胜疫情的信心和决心。各院校要继续发挥互联网优势,利用公众号、微信群、微博等宣传手段科普疫情防控知识和防控政策,让广大师生及时掌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自觉落实防控措施,自觉遵守各级疫情防控规定。引导全体师生不信谣、不传谣,正确应对疫情。
各院校应参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防控指引(第一版)》积极抗击疫情。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防控指引(第一版)
北京市职业能力建设指导中心
202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