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科学技术部关于评选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17﹞138号)要求,经河北省评选机构推荐,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拟推荐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市地震局)等为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河北省科技厅政策法规与监督处处长李海瑞等为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个人。
现对拟正式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7年12月4日至2017年12月8日)。
公示期间,对公示的拟正式推荐对象如有不同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驻厅纪检组和人事处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一、先进集体
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市地震局)
承德市科学技术局
廊坊市科学技术局
保定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
二、先进工作者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政策法规与监督处处长 李海瑞
石家庄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局局长 丁飞燕
安新县科学技术局局长 王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