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鼓励企业设立科技研究开发机构实施办法》(京科发〔2014〕312号),经过形式审查、书面审查、现场考察和综合评审,北京东方百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吉因加科技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符合相关认定条件,拟认定为北京市企业科技研究开发机构,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0年11月2日—2020年11月6日(5个工作日)。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法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扫描为PDF文件,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署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发送至xuliang@kw.beijing.gov.cn。
联系电话:55577745。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企业科技研究开发机构拟认定名单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0年11月2日
北京市企业科技研究开发机构拟认定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
1 | 北京东方百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 | 北京吉因加科技有限公司 |
3 | 北京赛凡光电仪器有限公司 |
4 | 中科三清科技有限公司 |
5 | 北京硕佰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6 | 北京住总万科建筑工业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装配式建筑研究院分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