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能指文〔2020〕5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指导中心(职业能力建设科):
根据北京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对各单位保洁、保安、物业、食堂、维修维护等后勤物业工作人员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的通知精神,落实“四方责任”要求,结合《北京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指引》,现提出补充通知如下:
一、防控原则
(一)要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用工单位是保洁、保安、物业、食堂、维修维护等后勤物业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主体。培训机构主要负责人要主抓落实,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二)要进一步强化人员防控监测措施
培训机构要全面监测所有人员包括后勤物业工作人员疫情防控工作。要对服务外包单位人员或劳务派遣人员严格管理,不得以外包为由,推脱单位的主体责任。用工单位和服务外包单位或派遣单位要共同担起疫情防控责任,主动向前一步,不留空白和死角,形成防疫合力。
(三)要进一步加强场所防控
要全面改善优化后勤物业工作人员的住宿生活环境,为非住宿人员设置工作休息区,尽量提供工作生活便利条件,确保及时通风、消毒。
二、人员防控
(一)加强宣传
培训机构要切实履行对所有员工的防疫和健康教育责任。要充分利用北京市疾控中心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防控新冠肺炎相关指引,加强对员工的健康教育,提高自我防范意识。要使所有后勤物业工作人员熟知健康常识,并自觉遵守新冠肺炎流行期间楼宇办公场所的各项防控措施,养成勤洗手、勤通风、戴口罩的良好卫生习惯。要告知员工无论工作、休息期间,任何时间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要第一时间主动向单位报告,并立即离岗就医。
(二)加强监管
培训机构要建立后勤物业工作人员每日体温监测报告和相互监督制度。出入单位都要进行体温检测,要求其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防护级别更高的口罩),上下班途中减少人员接触,在单位住宿要减少外出。
要及时掌握人员去向及其接触人群。严格敦促外地返京员工居家观察14天,居家观察期间,必须按规定待在居住场所,定时测量体温,每天向用工单位报告健康状况,最大限度压缩与外界接触,减少不必要的外出活动。
三、场所防控
(一)重点区域消毒
要加强对宿舍、餐厅、卫生间、淋浴洗漱间、休息室等室内空间的重点区域每日多次通风、清洁,坚持定时消毒,突出卫生防控管理工作。
(二)全面监控
要严格监控巡查工作情况,要求后勤物业工作人员在工作操作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保持个人卫生、注意保持与他人的间距并减少对话。专用工具设施应做到专区专用、专物专用。
1.要加强集体宿舍的卫生监督管理,确保居住环境整洁卫生,并安排专人监督检查。
要降低宿舍人员密度,原则上宿舍面积20-30平方米的,不得超过6人;一个宿舍住宿人数不超过10人。处于半地下室的宿舍,有窗户的,应建立每日开窗通风制度,并增加通风次数,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无窗户的,原则上不建议作为宿舍。
2.严格做好保洁、食堂、物业等作业期间的个人防护。
在作业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并注意保持手卫生。在作业过程中要注意保持与他人的间距,并减少对话。作业工具应做到专区专用、专物专用。单位应集中对工作服进行清洗消毒,不能穿回集体宿舍或家中。
3.加强各类后勤员工的日常管理,减少员工之间接触频率。
应制定合理的工作程序,分时段、分楼层、分区域开展作业活动,降低返回办公室、休息区的人员聚集程度,减少员工之间接触频率。
4.要加强对员工社会活动的指导。
要教育所有员工,若与他人合租居所时,应彼此了解基本信息,如同室居住人员有外地返京人员应主动联系社区并登记信息,寻求社区帮助,按照要求进行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要教育员工不要参与工作以外的聚会,避免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地方。
四、患病的防控举措
要明确告知所有后勤、物业工作人员,任何时间出现发热、干咳等疑似患病症状,第一时间主动报告,并立即离岗就医。对于密切接触者,要第一时间采取相应防控措施,同时报告相关部门妥善应对,随后即刻做好相关场所的通风消毒处理。
要设置防疫隔离间,对于需要进行健康观察或工作期间身体不适的员工及时进行物理隔离。对必须住在单位宿舍的返京复工人员,要确保在宿舍区居住观察期间安全隔离。
北京市职业能力建设指导中心
202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