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遥感中心为科技部直属事业单位。根据《科技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和科技部赋予国家遥感中心职能,为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基本条件
根据科技部赋予国家遥感中心的职能,此次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主要从事国际科技合作、科技项目管理与行政综合工作。
(一)岗位及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组织管理、文字表达能力;
5、具有北京市户口。
(二)岗位及应聘其他条件:
1、行政综合岗(1人,岗位编号201701)
工作职责:从事人事、综合行政等工作。
应聘条件:具有人力资源、行政管理或遥感相关专业背景,本科学历五年以上文秘、人事、党务或综合行政管理相关工作经验或硕士学历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
2、国际科技合作岗(2人,岗位编号201702)
工作职责:从事地球观测相关国际科技合作的组织管理工作;支撑中国参加地球观测组织(GEO)办公室日常工作,开展内外联络;跟踪国际地球观测进展,组织开展技术分析和战略研究。
应聘条件:具有遥感、地理学等相关专业方向背景;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中共党员、具有海外留学经历或国际组织工作经历者优先(海外学位应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3、国际科技合作岗(1人,岗位编号201703)
工作职责:从事导航与空间探测相关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组织管理;组织国内专家团队,开展相关领域的跟踪研究;组织专家开展战略研究,组织参与国际项目的国际谈判。
应聘条件:具有导航及空间探测专业背景;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中共党员、具有海外留学经历或国际组织工作经历者优先(海外学位应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4、科技项目管理岗(1人,岗位编号201704)
工作职责:从事地球观测与导航技术领域科研项目管理;支撑领域专家组工作;组织开展领域技术方向战略研究、调研工作;组织开展相关科研成果宣传和推广;组织推动领域内人才、基地建设、成果汇交等工作。
应聘条件:具有遥感、地理学、导航及空间探测领域等相关专业方向背景;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中共党员、具有科技项目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招聘方式及程序
1、自愿报名
应聘人员须填写《应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于2017年8月15日17时前将《报名登记表》(附2寸免冠照片、身份证、简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电子版)用电子邮件发送至国家遥感中心,邮件地址:zhaopin@nrscc.gov.cn。
报名格式要求:请将《报名登记表》及全部附件形成一个后缀为“.word”的电子文件,“文件名”标为:岗位编号+(姓名),示例: 岗位编号201701(张**)
2、资格审核
由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科技部主页(http://www.most.gov.cn)及国家遥感中心主页(http://www.nrscc.gov.cn)上公布参加笔试的人员名单和考试地点及时间。
3、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主要测试文字表达能力、专业水平和英语水平。对通过笔试者,原则上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名单、时间及地点在科技部及国家遥感中心主页上公布;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口头表达和临场应试能力。
面试时须提交简历、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职称证书和获奖证书等的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考察
对通过面试的应聘人员,国家遥感中心将按1:1的比例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5、身体检查
通过考察人员将统一安排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身体检查。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0年修订)执行。
6、确定拟聘人员。
遥感中心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人员名单及岗位在科技部及国家遥感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7、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等
公示期满后,根据科技部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聘用制,对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三、有关注意事项
1、请应聘人员按时限要求填报《报名登记表》,过期不予受理。恕不接待来访。
2、应聘人员在应聘工作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3、笔试时间及参加人员名单将在科技部及国家遥感中心门户网站上公布。
4、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5、根据科技部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管理的有关规定,本次公开招聘的所有人员按规定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鲜东
联系电话:010-58881185
电子邮件:zhaopin@nrsc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