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7年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近日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对我省2017年申请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单位进行了评审。经过各市科技局、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推荐,专家评审、答辩等程序,现将通过评审、拟认定的25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及6家重点培育单位进行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为2017年11月21日至27日。
公示期间,对认定资格有异议的,可向省科技厅以书面形式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匿名提交不予受理。对于收到的反映情况,我们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