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15日,本市1名评标专家违反防疫规定,以没有携带手机为由,未出示北京健康宝个人健康状况便进入评标区,后经工作人员核实,其北京健康宝个人健康状况为“居家观察”。依据《北京市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京发改〔2002〕2898号)第十八条,和《北京市评标专家库专家管理细则》(京人社专技发〔2011〕246号)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决定取消其北京市评标专家资格,并予以通告。望北京市评标专家库全体专家,以此为戒,严格遵守本市疫情防控规定,严守评标工作纪律,坚定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树立北京市评标专家良好形象。
特此通告。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