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山区创业奖励办法》和《河北省山区创业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要求,经河北省山区创业奖评审委员会评审,拟授予《塞罕坝生态文明绿色发展实践创新》项目一等奖。
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对拟奖项目若有异议,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河北省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办公室提出(石家庄市东风路159号,邮编050021),逾期不予受理。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完成单位 | 推荐单位 | 等级 |
2017CX109 | 塞罕坝生态文明绿色发展实践创新 | 河北省塞罕坝机械林场 | 省林业厅 | 一等 |
根据《河北省山区创业奖励办法》和《河北省山区创业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要求,经河北省山区创业奖评审委员会评审,拟授予《塞罕坝生态文明绿色发展实践创新》项目一等奖。
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对拟奖项目若有异议,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河北省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办公室提出(石家庄市东风路159号,邮编050021),逾期不予受理。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完成单位 | 推荐单位 | 等级 |
2017CX109 | 塞罕坝生态文明绿色发展实践创新 | 河北省塞罕坝机械林场 | 省林业厅 | 一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