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人社工字〔2020〕77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开发建设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区域内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及职工的工伤预防意识,宣传普及工伤保险政策法规,切实维护建筑业职工工伤保障权益,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工伤保险集中宣传培训活动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69号)要求,结合实际,定于2020年6月至7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工伤保险集中宣传培训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本次活动以“工伤保险走进建设工地”为主题,以建设工地为主要阵地,活动主要内容包括工伤保险相关宣传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培训两部分。
(一) 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强化工伤保险意识。各区人力
社保部门负责,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配合,围绕提高企业及职工工伤保险意识,落实工伤保险权益保障,重点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要求;《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做好北京市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以及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依法参保缴费的基本工作流程和管理规范等。
(二) 开展建筑业从业人员培训,提高工伤防范意识和能
力。各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人力社保部门配合,鼓励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注册使用“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资源库”开展在线学习,结合“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参加“专家讲安全”网上课堂活动及体验式安全教育培训,促进从业人员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
(三)积极做好其他领域宣传培训,推动落实参保扩面工作。各区人力社保部门应结合实际,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本市公路、水运、水利、机场等其他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人员的工伤预防宣传培训。
二、组织方式
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实际情况,本次宣传培训活动组织形式为线上开展活动,各区不再组织线下活动。各区应在6月至7月期间,结合本地建设项目具体情况,以线上方式自行组织开展相关宣传培训活动。
各区可结合实际,充分利用“中国工伤保险”微信公众平台,电视、报刊、网络等方式,通过专题报道、公益宣传、政策解读、案例分析等,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效果良好的线上宣传活动,使职工了解政策、知晓权益,进一步提高工伤保险知识在建设项目工作人员中的普及度。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区要高度重视本次宣传培训活动,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活动方案,周密组织实施,整合部门内业务资源和宣传培训资源,提高宣传培训实际效果。通过开展相关宣传培训活动,营造良好氛围,不断提升建筑业劳动者工伤预防意识和技能,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工伤保险合法权益。
(二)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各区在开展宣传培训活动中,要严格落实“四方责任”,避免出现人员聚集,严格落实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在做好相关宣传培训的同时,要结合各类建设项目实际情况,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确保各项活动安全有序开展,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三)及时上报有关情况。本次宣传培训活动结束后,各区人力社保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对活动的组织安排、宣传培训形式,成绩效果等进行认真总结,形成材料;并填写《2020年工伤保险集中宣传培训活动情况统计表》,于8月7日前将材料和《统计表》分别报市人力社保部门和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附件:1.2020年工伤保险集中宣传培训活动推荐宣传用语
2.2020年工伤保险集中宣传培训活动情况统计表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