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20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事支农工作招聘公告

时间:2020-09-06 浏览:32次 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精神,本市将组织2020年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事支农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一)招聘岗位

到农村从事支农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均安排到村工作,担任乡村振兴协理员。

(二)招聘数量

全市共计划招聘522人。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学校(不含定向、委培)的2020届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3.有志于扎根农村、服务乡村振兴;

4.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6.如期毕业,必修课程无重修或补考;

7.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涉农或信息化专业毕业生优先;

8.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岗位查询

各区的招考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北京市2020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事支农工作招聘岗位表》(附件1),报考人员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eijing.gov.cn/)查阅。

(二)网上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于2020年9月7日10:00—9月11日17:00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在公共服务平台用户中心(http://fuwu.rsj.beijing.gov.cn/wtkaowu/main)注册、登录,并在服务列表中选择“社会招聘考试”,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不收取考试报名费。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于2020年9月7日—9月12日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和修改报名信息。2020年9月7日10:00—9月11日17:00,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或修改报名信息。2020年9月11日17:00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和修改报名信息。

3.量化测评。各区依据考生报名信息,对照量化测评标准表(附件2)确定考生测评成绩。请报考人员务必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资格复审

各区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根据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并于2020年9月15日在本区网站发布资格复审通知(各区网站网址见附件1内容),资格复审应符合疫情防控要求。请考生及时关注报考区网站,进入资格复审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未参加的视同弃权。因弃权或资格复审未通过而产生面试人选空缺的岗位,按测评成绩依次递补。达不到招聘计划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四)面试

各区负责制定面试方案和组织面试,面试应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并在2020年9月27日前完成。

各区根据测评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按百分制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并予以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各区负责组织体检和考察工作。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六)公示

各区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并在本区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附件:
 

1.北京市2020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事支农工作招聘岗位表

2.北京市乡村振兴协理员招聘量化测评标准表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