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等文件要求,为更好落实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政策,依据《北京市技术市场条例》有关规定,现对本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中涉及的技术交易奖酬金核定工作做如下适应性调整:
1.自2021年1月1日起,本市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停止出具《技术交易奖酬金领取单》。
2.各相关单位应按照国家及本市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规定或者与科技人员约定奖励和报酬的方式、数额和时限,落实好科技人员奖励政策。
咨询电话:010-66165645。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