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12月办理社会保险业务的补充事项和2021年1月缴纳社会保险费时间安排的通告

时间:2020-12-18 浏览:69次 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尊敬的缴费人:

为做好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升级改造相关工作,确保缴费人顺利完成社会保险费缴纳,现将近期社会保险有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关于2020年12月办理社会保险业务的补充事项

各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应于12月25日前向税务部门缴纳11月社会保险费。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时,“税款限缴日期”与本通告规定不符的,以本通告为准。

2020年12月26日至2021年1月10日,除定点医疗机构变更业务、异地安置备案业务、社会保障卡服务业务外,各项社会保险经办、缴费业务停止办理。2021年1月11日起恢复办理。

二、关于2021年1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时间安排

(一)企业正常缴费

企业应于2021年1月11日至25日向税务部门缴纳2020年12月正常应缴费款。已签订《银税三方(委托)划缴协议》的企业,可通过已安装的“单位社会保险费管理客户端”选择“税库银联网缴税”方式自行确认缴费,也可使用“银行批量扣款”方式完成缴费,2021年1月批量扣款日为1月13日和20日,请确保用于缴费的银行账户余额充足(对于“银行批量扣款”不成功的企业,可在限缴期内采用除“银行批量扣款”外的其他方式完成缴费)。未签订《银税三方(委托)划缴协议》或无法通过“税库银联网缴税”方式缴费的单位,可打印《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持该凭证至商业银行完成缴费。

(二)企业补缴缴费

2021年1月份,企业办理社会保险费补缴业务时间为1月11日至25日,缴费截止时间为1月28日。

(三)灵活就业人员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2021年1月社会保险费由税务部门于1月11日、18日组织各合作银行批量扣款,请确保用于缴费的银行账户余额充足。1月12-17日、19-25日的工作日,中国农业银行、北京银行全市各网点均开通个人银行查询缴费业务(个人银行查询缴费业务请在当日15:00前办理)。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12月17日

相关链接:

关于2020年12月社会保险费缴纳时间的通告

日期:2020-12-04     来源: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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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缴费人:

为确保参保人顺利完成社会保险费缴纳,现将2020年12月社会保险费缴纳时间及具体安排通告如下:

一、关于企业正常应缴费款

参保企业请于12月9日至25日向税务部门缴纳每月正常应缴费款。已签订《银税三方(委托)划缴协议》的企业,可通过已安装的“单位社会保险费管理客户端”选择“税库银联网缴税”方式自行确认缴费,也可继续使用“银行批量扣款”方式完成缴费(12月扣款日为9日和21日)。未签订《银税三方(委托)划缴协议》或无法通过“税库银联网缴税”方式缴费的企业,应及时打印《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持该凭证至商业银行完成缴费。

二、关于企业补缴费款

参保企业在12月份办理社会保险费补缴业务时,请按下列渠道和时限进行办理。

办理渠道

办理时限
社保(医保)经办窗口12月1日至18日17时
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12月5日至20日17时

 

三、关于灵活就业人员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12月社会保险费拟由税务部门于12月8日、18日组织各合作银行批量扣款,请确保用于缴费的银行账户有足额费款。12月9-17日、19-25日的工作日,中国农业银行、北京银行全市各网点均开通个人银行查询缴费业务(个人银行查询缴费业务请在当日15:00前办理)。

四、其他

2020年12月25日后,因系统升级,除定点医疗机构变更业务外,各项社会保险经办业务暂停办理,恢复时间详见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beijing.gov.cn/)。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