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和《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一步推动《健康天津行动实施方案(2019-2030年)》中控烟目标的实现,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提升城市文明形象,依据《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0〕17号)和有关法律法规,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拟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对全市范围内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开展专项检查。有关方案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范围内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
二、检查时间
2020年10月12日至10月19日。
三、检查内容
(一)落实控烟制度方面。各技工院校要成立控烟工作领导小组,院校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小组领导。各职业培训机构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职业培训过程中的控烟工作。各技工院校应全面禁烟,各职业培训机构在教学区、办公区应实行禁烟。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应在主要区域设置醒目的禁烟标志,不得张贴或设置烟草广告或变相烟草广告,技工院校内禁止出售香烟等。
(二)教师表率方面。包括各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教师,应以身作则、带头戒烟,带动学生和培训学员自觉抵制烟草诱惑。技工院校教师不得在学生面前吸烟,并做好相互不劝烟、不敬烟。严格学生管理,做好学校禁烟工作,引导青少年远离烟草,拒绝吸烟,鼓励学生成为控烟志愿者。发现学生和学员吸烟,要及时给予劝阻和教育,对不听劝阻者,及时向相关控烟执法部门或市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举报。
四、任务分工及检查形式
由监察科邢强、刘治刚、解国强、崔振江、刘政、罗毅、杨瑞7名监察员作为检查人员,通过“双随机”的方式在金保二期系统随机抽取全市范围内18家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随机抽取检查人员,采取现场查阅材料、面对面交流询问、制作笔录等方式,对各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进行实地检查。在检查任务完成后的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全市“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化平台。
五、车辆保障
各检查组自行与财行科联系安排检查车辆,提前做好车辆检查、登记,注意行车安全。如遇车辆尾号限行日,请自行调配。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健康,控烟行动的实施彰显了加大控烟力度、营造无烟环境,保障人民健康的决心和信心。要充分认识控烟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检查工作。明确任务,突出重点,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检查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以专项行动为契机,强化对烟草危害和《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宣传,形成上下联动,社会广泛参与的控烟氛围。充分认识加强控烟的重要性、必要性,增强做好控烟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将控烟工作作为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的重要内容。形成控烟人人参与、自觉抵制吸烟危害的良好控烟氛围。
(三)严格检查,公正文明执法。执法人员要统一着装,携带执法证件,佩戴执法标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遵守各项工作纪律,严格落实办案过程全记录的要求,做到严格检查、廉洁执法。要按照《关于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2号)要求,综合运用执法建议书、责令改正、行政处罚及移送司法机关等手段,加强对违法主体及有关人员的事中事后监管。发现问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劳动保障监察总队
2020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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