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在全国事业单位集中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奖励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事业单位集中开展了脱贫攻坚专项奖励工作。
经各区、市属委办局(集团公司)严格推荐遴选,评审委员会评选,拟给予吴培东等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记大功、天津市实验中学滨海学校等4个事业单位集体记大功(名单附后)。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月12日—10月16日。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拟奖励人员(集体)有异议的,请通过监督邮箱(srsjsydwrsglc@tj.gov.cn)向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人须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12日
个人记大功
1.吴培东 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院长、副主任技师
2.邢纪钢 天津市第二十一中学,副校长、高级教师
3.陈向舟 天津市西青区大寺中学,一级教师
4.张健 天津市北辰区中医医院,主治医师
5.周利萍 天津市武清区杨村第五中学,一级教师
6.蒙德光 天津市蓟州区杨津庄镇半壁店中心小学,高级教师
7.王强 天津市胸科医院先心病科,科主任、主任医师
集体记大功
1.天津市实验中学滨海学校
2.天津师范大学
3.天津市农业科学院
4.天津市西青区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