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冀科平函〔2018〕16号),2020年5月28日,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对31家省级技术创新中心两年建设期的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会议验收。根据专家组意见,同意31家省级技术创新中心通过建设任务验收(名单见附件),纳入绩效评估序列。
请你们按照《河北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的要求和验收专家组的建议加强对技术创新中心的管理,为技术创新中心运行和发展提供配套条件及经费保障,稳步提高技术创新中心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技术服务能力,为河北相关产业发展做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