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业厅关于做好 2020 年度省现代农机装备与技术示范推广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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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

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9〕46 号)精神,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 2020 年省以上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补助专项实施工作的通知》(苏农计〔2020〕17 号、苏财农〔2020〕36 号)要求,切实做好省现代农机装备与技术示范推广项目申报工作,现将《2020 年度省现代农机装备与技术示范推广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附件 1),并就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和环节

为加快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和特色农业机械化装备与技术示范推广,2020 年度省现代农机装备与技术示范推广项目,重点支持现代农机装备和技术的集成创新与试验示范及推广应用。项目经费可用于相关机具、小型设施设备、材料等技术物化投入品购置、试验示范田租用整理以及技术咨询、宣传、 培训和与项目实施相关的作业补助等。

二、申报主体和条件

(一)集成创新类项目

1、申报主体。在江苏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机(农业)企业、涉农科研院所、高校、江苏省农机装备与技

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农业(农机、渔业、畜牧)推广机构等单位为申报主体,优先支持产、学、研、推机构与示范园区

(基地)联合申报。

2、申报主体须具备以下条件:

(1)联合申报项目的,第一申报单位须与合作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自承担的任务、经费比例、知识产权权属等;

(2)须掌握所申报项目领域的国内外发展动态,有一定的前期工作基础,具备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

(3)以企业为主体的申报单位应具有一定的资信等级, 具备良好的产业化开发条件;

 

 

 

(4)有固定的项目执行专家,执行专家为单位在编人员, 有时间和精力从事项目实施工作,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组织协调能力、曾主持过市级以上科技开发项目,无不良信用行为及应结未结项目。

(二)推广应用类项目

1、申报主体。以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为申报主体,优

先支持获得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称号的县(市、区)农业 农村局申报。2008 类项目由高校、科研院所、农机推广机构等单位联合申报。

2. 申报主体须具备以下条件:

(1)农机化工作基础较好,地方政府重视,出台相关支 持政策,优势特色主导产业明确、产业基础良好,示范点建设 有规模、有影响,能起到较强的引导与示范带动作用;

(2)围绕主要作业环节,已经配备一定数量的相关农机装备,并实际投入农业生产;

(3)具备一定数量农机农艺技术人员,能保证各生产环节农艺与农机技术有效配套,有较好技术指导服务能力;

(4)有固定的项目执行专家,执行专家为申报主体及相关单位在编人员,有时间和精力从事项目实施工作,具有副高 以上专业技术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无不良信用行为及应结未结项目。

三、项目补助标准

 

 

 

(一)集成创新类项目。每个项目省财政补助资金 50 万元左右。

(二)推广应用类项目。项目县省财政补助资金 100 万元左右,2008 类项目省财政补助资金 150 万元左右,省依据资金总体规模、建设内容和标准及地区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情况等综合确 定。每个县对照申报条件和建设要求原则上选择 1-2 个建设内容进行申报。

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不超过 2 年。

四、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主体自主申报。申报主体根据本通知要求,于 10 月

25 日前,登陆“省现代农机装备与技术示范推广项目管理系统”

( http://202.102.17.136:8888/JSNJ/)进行网上申报,并将相关纸质材料(要求见附件 2)报送当地农业农村局。网上填报和纸质材料须同步报送,仅采用一种方式报送的,不予受理。申请 集成创新项目中研发类项目的须同时提交项目可行性分析报 告,否则将直接取消参评资格。

(二)地方审核报送。各地农业农村局要按规定做好申报 材料审查、网上审核及项目筛选工作,在项目质量与数量上严格把关,必要时应赴现场实地查看,并于 10 月 25 日前,会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报省,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报送。省级单位网上填报后直接行文报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各县(市)限报 2 项,南京市(含市辖区)限报 10 项,其他设区市(含市辖

 

 

 

区)限报 6 项,省级单位限报 3 项。江苏省农机装备与技术创

新中心(重点实验室)限报 1 项,属地申报,不占当地指标。

(三)省级评审立项。省级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 审,根据评审结果和全省农机化发展需要,择优扶持,拟扶持项目在省农业农村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下达立项计划。

联系方式:省农业农村厅农机装备处 高晋宇、张飞,电话: 025-86263170,邮箱:jsnjzbc@126.com;厅计划财务处 施瑾, 电话: 025-86263713 ; 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处纪晟, 电话: 025-83633155;网络技术支持,戴永安,电话:025-84810000-8839;纸质材料邮寄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月光广场 8 号江苏农林大厦

1308 房间;邮编:210036。

 

附件:1、2020 年度省现代农机装备与技术示范推广项目申报指南

2、2020 年度省现代农机装备与技术示范推广项目纸质申报材料要求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0 年 10 月 9 日印发

 

 

 

 

附件 1:

 

 

2020 年度省现代农机装备与技术示范推广项目申报指南

 

一、集成创新类项目

(一)支持方向与实施内容

1001. 大田作物生产新型农机装备与技术

研究内容:围绕大田作物新型精准机械化生产作业,以智能

无人种植、高速精量播种、新型耕整地、变量施肥施药、有机厩  肥和液态肥撒施、除草机器人、绿色环保烘干等为重点,开展大  田作物生产装备与技术集成创新,或者选择某项农机装备与技术 开展试验示范。

1002. 果菜茶生产装备与技术

研究内容:围绕果菜茶和花卉药材生产关键环节作业,以基

质制备、快速移栽、智能中耕除草、精准施肥、智能化肥水、有  机肥深施、精准施药、联合(智能)收获、田间转运、智能分拣  等为重点,开展果菜茶生产装备与技术集成创新,或者选择某项 农机装备与技术开展试验示范。

1003. 水产养殖装备与技术

研究内容:围绕水产养殖关键环节装备与技术,以智能投饵、

高效增氧、健康养殖、水草管护、水质监测、尾水处理、物联网

 

 

 

技术应用、智能分拣、水产品收获、新能源设备等为重点,开展  水产养殖装备与技术集成创新,或者选择某项农机装备与技术开 展试验示范。

1004. 畜禽养殖装备与技术

研究内容:围绕畜禽养殖关键环节装备与技术,以高效饲草

料收获加工、精准饲喂、智能环控、疫病防控、畜产品智能化 采集加工、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为重  点,开展畜禽养殖装备与技术集成创新,或者选择某项农机装备 与技术开展试验示范。

1005. 智能农机装备与技术

研究内容:围绕自动导航、无人驾驶、精准作业、智能监测、

智慧农机、物联网、“互联网+农机作业”等领域,以机械化、信息  化融合提升农机智能化、农业智慧化为目标,开展智能农机装备 与技术的集成创新,或者选择某项农机装备与技术开展试验示 范。

1006. 项目申请人可不受前述方向限制,根据江苏现代农机 装备与技术的发展趋势自由申报。

(二)目标要求

集成创新要形成样机,经相应权威机构检测并取得检测报告,申报国家专利 1 件以上,发表论文 1 篇以上,研究制定出相关技术标准(草案)和规程,条件成熟的进行省级以上成果评估。  试验示范要明确试验示范机具名称、数量、作业对象和规模,每

 

 

 

个示范点面积不低于 100 亩(连栋大棚设施装备项目,连栋大棚

示范面积不低于 15 亩);涉及田间作物的须建立 3 个以上试验示范点,涉及畜禽养殖的必须为符合规定的大中型规模养殖场;  完成适应性、可靠性、经济性试验和考核;加强农机农艺融合,  总结形成可用于指导面上推广的技术规范或操作规程,进行社会 经济效益分析,并完成试验示范报告。

二、推广应用类项目

2001. 蔬菜生产机械化装备与技术推广应用

建设要求与指标:(1)项目县建设 3~5 个示范点,每个示

范点面积不少于 100 亩;示范点进行挂牌标示。(2)项目实施后示范点蔬菜生产主要环节(耕整地、种植、植株调整与采收、 植保、灌溉施肥、环境调控等)所配备机具应用于生产实际, 综合机械化水平达 80%;示范点要完成“宜机化”建设,至少形成 2 种蔬菜生产机械化解决方案,包括适宜地区、主导品种、作业环节、机具配备、作业规程、配套农艺等。(3)开展技术培训和机具生产演示活动,培训人员不少于 50 人次。(4)开展蔬菜生产机械化经济社会效益分析,总结项目实施成效。通过项目实施,每个示范点上实现节省人工 500 个工日/年以上,经

济效益明显提升,辐射带动面积不少于 1000 亩,项目县蔬菜生

产机械化水平提升 3 个百分点。

2002. 林果桑类作物生产机械化装备与技术推广应用

建设要求与指标:(1)项目县建设 3~5 个示范点,各示范

 

 

 

点面积不少于 100 亩,示范点进行挂牌标示。(2)项目实施后示范点林果桑生产主要环节(中耕、施肥、植保、修剪、采收、 田间转运等)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 80%。示范点要完成“宜机化” 建设,形成至少 1 种林果桑类作物生产机械化解决方案,包括适宜地区、主导品种、作业环节、机具配备、作业规程、配套农艺等。(3)开展技术培训和机具生产演示活动,培训人员不少于 50 人次。(4)开展林果桑生产机械化经济社会效益分析, 总结项目实施成效。通过项目实施,每个示范点上实现节省人工 300 个工日/年以上,经济效益明显提升,辐射带动面积不少

于 1000 亩,项目县林果桑生产机械化水平提升 3 个百分点。

2003. 茶叶生产机械化装备与技术推广应用

建设要求与指标:(1)项目县建设 3~5 示范点,每个示范点

面积不少于 100 亩,示范点进行挂牌标示。(2)项目实施后示范点茶叶生产主要环节(中耕、施肥、植保、修剪、采收、田间转运、鲜叶处理等)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 80%。示范点要完成“宜机化”建设,形成茶叶生产机械化解决方案,包括适宜地区、主导品种、作业环节、机具配备、作业规程、配套农艺等。(3) 开展技术培训和机具生产演示活动,培训人员不少于 50 人次。

(4)开展茶叶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经济效益分析,总结项目实施成效。每个示范点上实现节省人工 300 个工日/年以上,经济

效益明显提升,项目县茶叶生产机械化水平提升 3 个百分点。

2004. 水产养殖机械化装备与技术推广应用

 

 

 

建设要求与指标:(1)项目县建设 3~5 示范点,每个示范

点水面面积不少于 100 亩,辐射带动面积不少于 1000 亩;示范点进行挂牌标示。(2)示范点水产养殖主要环节(投饲、增氧、 水质检测与调控、起捕、尾水处理、清淤等)生产机械化水平达到 75%。应用自动化、智能化水产养殖设备,形成至少 1 种水产品养殖机械化解决方案。(3)开展技术培训和生产演示活动,培训人员不少于 50 人次。(4)开展水产养殖机械化技术经济效益分析,明确项目实施成效。通过项目实施,每个示范点上实现节省人工 200 个工日/年以上,项目县水产养殖机械化水

平提升 3 个百分点。

2005. 畜禽养殖机械化装备与技术推广应用

建设要求与指标:(1)项目县建立不少于 2 个示范点,示

范点(养殖场)须为符合规定的大中型规模养殖场;示范点进行挂牌标示。(2)项目实施后示范点畜禽养殖主要环节(饲草 料生产与加工、饲料投饲、粪污处理、环境控制、疫病防控、畜产品采集或运输等)等畜禽养殖机械化水平达 80%。形成至少 1 种畜禽养殖机械化解决方案,包括主导品种、机具配备、作业规程、配套技术等。(3)开展技术培训和机具生产演示活 动,培训人员不少于 50 人次。(4)开展畜禽养殖机械化经济效益分析,明确项目实施成效。通过项目实施,每个示范点上实现节省人工 200 个工日/年以上,经济效益明显提升。

2006. 特经作物生产机械化装备与技术推广应用

 

 

 

建设要求与指标:(1)项目县建设 3~5 个示范点,每个示

范点面积不少于 100 亩;示范点进行挂牌标示。(2)项目实施后示范点特经作物(花生、油菜、大蒜、大豆、马铃薯等)生产主要环节(耕整地、种植、植保、收获等)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 70%。示范点要完成“宜机化”建设,形成至少 1 种特经作物生产机械化解决方案,包括作业环节、机具配备、作业规程、 配套农艺等。(3)开展技术培训和机具生产演示活动,培训人员不少于 50 人次。(4)特经作物生产机械化经济社会效益分析, 总结项目实施成效。通过项目实施,每个示范点上实现节省人工 300 个工日/年以上,经济效益明显提升,辐射带动面积不少

于 800 亩,项目县特经作物生产机械化水平提升 2 个百分点。

2007. 农业农村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装备与技术推广应用

建设要求与指标:(1)项目县建设 3~5 个示范点,示范点

进行挂牌标示。(2)项目实施后示范点设施农业废弃物处理主 要环节(物料粉碎、设施农业废弃物快速化处理、有机肥输送及撒施等)或小散场(户)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主要环节(固液分离、畜禽粪污及沼液抽吸储运、污水处理、畜禽粪污和沼渣发酵等)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 80%。(3)开展技术培训和机具生产演示活动,培训人员不少于 50 人次。形成至少 1 种农村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技术推广应用方案。(4)开展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机械化经济效益分析,明确项目实施成效。每个示范

 

 

 

点上实现节省人工 200 个工日/年以上,经济效益明显提升,项

目县农业废弃物处理机械化水平提升 3 个百分点。

2008. 主要粮食作物田间作业全程“无人化”智能装备与技术推广应用

建设要求与指标:(1)建设 1~2 个示范点,每个示范点面积不少于 200 亩,示范点进行挂牌标示。(2)示范点主要粮食

作物田间作业的主要环节(耕整地、种植、植保、收获等)实现“无人化”作业。每个示范点减少人工工时 30%,亩均减药20%。(3)无人驾驶农机直线路径跟踪误差≤±5cm、自主调头拼接行误差≤±10cm,并建立远程可视化管控系统和管理平台。(4) 形成在全省具有引领作用的主要粮食作物田间作业全程“无人化”机械装备与技术解决方案。(5)开展技术培训和机具生产演示活动,培训人员不少于 100 人次。(6)开展主要粮食作物田间作业全程“无人化”经济社会效益分析,明确项目实施成效。

 

 

 

附件 2:

 

2020 年度省现代农机装备与技术示范推广项目纸质申报材料要求

 

1、项目单位申报材料包括申报公函、申报书、可行性分析报告(仅用于集成创新类项目)、附件证明材料、汇总表(附件2)及项目申报主管部门审查表等。其中除申报公函、汇总表外, 其它材料均需进行网上填报,并经同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后, 在线打印后盖章。

2、申报材料统一用 A4 纸打印,纸质封面、装订成 2 分册。一是申报书、可行性报告、附件证明材料一并装订,一式 1 份报省农业农村厅;二是申报公函、汇总表以及项目申报主管部门审查表(在线打印)一并装订,一式 2 份,1 份报省财政厅、1 份报省农业农村厅。

3、县(市)申报公函、项目申报汇总表同时抄送所属设区

市。

4、网上及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 10 月 25 日,逾期将不

予受理。省现代农机装备与技术示范推广项目管理系统见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专栏/农机化信息系统/ 江苏省农机装备与技术信息管理系统/ /现代农机装备与技术示范推广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