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环保局,省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和《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冀发〔2015〕28号),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水污染防治工作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我们组织编制了《关于加强水污染防治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环保局,省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和《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冀发〔2015〕28号),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水污染防治工作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我们组织编制了《关于加强水污染防治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