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引导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健康快速发展,提升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质量,根据《天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津科规〔2019〕1号),市科技局将开展2019年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估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本次绩效评估范围是我市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我市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由科技部定期统一组织绩效评估,不参加本次绩效评估。
本次绩效评估针对科技企业孵化器2018年度全年工作,使用2018年度科技部火炬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统计数据为定量评价依据,以“工作总结”作为定性评价依据。
二、评估程序
参加评估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向所在区科技主管部门提交绩效评估材料(见附件),各区科技主管部门进行初评并将结果报送市科技局,市科技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公布评估结果。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区科技主管部门组织好本区内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估工作,安排工作人员对参评单位进行实地查看,填写查看意见并进行初评。
2.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本次绩效评估的单位,须向所在区科技主管部门提交书面说明,经所在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科技局备案。无故不参加绩效评估且未提交书面说明的单位,视为本次绩效评估不合格。
3.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左侧胶装,书脊为单位名称,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2019年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估工作报告一式五份,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二份。参评单位需准备评审答辩PPT。
4.请各区科技主管部门于11月4日前,将附件及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汇总后送至市创业孵化协会(南开区科研西路12号106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tjzckjvip@163.com)。
附件:2019年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估工作报告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