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12-04 浏览:19次 来源: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

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国科奖字〔2019〕38号)的要求,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已开始,现将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通过天津市科技局渠道提名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提名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应具备较高的科学技术水平,曾获我市科学技术奖特等奖、一等奖的项目优先予以提名。

  二、提名的奖种包括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三、拟提名项目的具体条件须符合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相关规定(详见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网站http://www.nosta.gov.cn/web/)。

  四、拟提名项目须按照各奖项模板填写提名书,于12月17日前报送我局,用于我局提名前审查以及向国家奖励办申请系统填报帐号和密码。

  五、拟提名项目提名书 (包括附件),要求一式一份、完成单位和上级主管单位盖章,电子版光盘,如附件内容不能及时准备齐全,须就拟提交附件名称和有关内容做出说明。

  六、拟提名项目须在12月31日前按照国家奖励办有关要求完成在项目所有完成人所在单位的公示,并将公示情况报送我局备案。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国家奖励办的有关要求进行项目审核和提名申请,并根据反馈结果向各单位发送正式填报的提名号和密码,请及时关注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后续通知。

 

  

  附件:

  1.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提名书

  2. 国家自然科学奖提名书

  3. 国家技术发明奖提名书

  4. 国家科技进步奖提名书

  5. 国际科技合作奖提名书

  6. 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