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79号)、《关于将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8〕44号)和《市科委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新修订印发天津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津科规〔2018〕1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有关规定,经企业申报、各区推荐、专家评审,市认定办同意认定萨基姆通讯(天津)有限公司、渣打环球商业服务有限公司、奥锐特药业(天津)有限公司等21家企业为天津市2019年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对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天津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办公室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时,应对有异议的企业存在不符合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条件的具体问题作清楚的表述,并尽可能提供事实证据。对收到任何实名反映的问题,我们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附件:天津市2019年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