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在津工作外籍人才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2-21 浏览:40次 来源:外国专家工作处

有关单位: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各区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外国人聘用单位及在津工作外籍人才的共同努力下,截至目前,我市没有发生外籍人才疫情感染情况。为进一步做好在津工作外籍人才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正面宣传

  自疫情发生以来,我们利用市科技局官网及外籍人才津城通微信公众号、微信群、QQ群等工作平台,开展了疫情防控的广泛宣传。请各外国人聘用单位切实负起主体责任,提醒本单位外籍人才关注“外籍人才津城通”微信公众号,做好疫情防控的正面宣传,向本单位外籍人才及时转发国家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全国及我市采取的有力措施和积极进展,以及疫情防控的基础知识、防护手段、注意事项等信息,特别是天津医院、泰达医院等我市具备国际诊疗条件的医疗机构的基本情况、具体定位和联系方式,保证外籍人才了解疫情,稳定情绪,顺畅就医。

  二、做好复工防护

  随着疫情形势的不断好转,用人单位陆续开始复工。近期有复工安排的外国人聘用单位,应在符合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复工标准的前提下,积极采取场地全面消毒、佩戴防护装备、入场监测体温、员工分散就餐、保证单独住宿等措施,切实保证本单位外籍人才的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到位。对于近期来津或返津的外籍人才,按照相关规定,须在住所进行为期十四天的自我隔离,待隔离期满身体正常后,方能正式上岗。在此期间,具备条件的单位,可采取网上办公的方式开展相关工作。

  三、总结经验做法

  请各单位认真总结在疫情防控期间本单位的经验做法和外籍人才的先进典型,既包括本单位开展物资捐赠、志愿服务等直接援助疫情地区的情况,也包括外籍人才开展国际合作,进行病毒检测、疫苗研发等重要领域相关工作的情况。支持本单位外籍人才利用其优势和专长,切实发挥他们在科研开发、成果应用等方面的独特作用,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实践中体现价值,发挥作用。

  四、动态情况报告

  在疫情防控期间,请各单位将本单位的经验做法、外籍人才的研究成果及外籍人才的情况动态,第一时间向市科技局报告。市科技局将在前期出台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暂行不见面审批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精简审批要件,提供便利服务。同时继续深入推进在津外籍人才的疫情防控工作,持续做好跟踪联系、信息发布、网络服务等相关工作。

  

  

  2020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