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天津、甘肃“双地农业科技特派员”的通知

时间:2020-04-30 浏览:21次 来源:社会发展与农村科技处

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全国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行20周年总结会议的部署要求,深入推进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现天津市科技局与甘肃省科技厅共同开展认定“双地农业科技特派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双地农业科技特派员”认定条件

  1.坚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工作扎实,乐于奉献。 

  2.专业素质强,至少掌握一门以上专业技术且技术优势明显,具有良好的知识传授、信息传播和综合协调能力,能够运用多种手段、途径传播和推广新技术。

  3.年龄在58周岁以下(1962年5月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相关农村适用科技成果和科技服务经验,志愿服务西部农村基层一线,能胜任线上、线下服务工作。

  4.本人自愿报名并经工作单位推荐,服从上级主管部门等工作指导,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自觉维护农业科技特派员形象。

  5.优先认定具有东西部扶贫协作经验的科技人员。

  二、“双地农业科技特派员”的服务内容

  1.服务甘肃特色产业发展需求。对接受援地发展需求,加强先进、成熟、适用技术的应用推广和集成示范;通过创新创业和技术带动,为贫困地区和贫困农户脱贫增收提供科技服务。

  2.服务甘肃乡村振兴需求。通过转化现代种业、农林作物高优栽培、畜牧水产健康养殖、农产品加工、农机装备与机械化、绿色宜居村镇和数字农业等方面的技术,为助推乡村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技术支撑。

  3.服务甘肃生态文明建设。以生态环境友好和资源永续利用为导向,为农民加快发展绿色经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强乡村生态保护与修复提供技术服务,形成美丽乡村建设与农民增收致富互促共进的良好局面。

  三、申报认定流程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双地农业科技特派员申报条件,积极做好组织推荐工作,由注册地所在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审核,于2020年5月13日前将《天津市、甘肃省双地农业科技特派员推荐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及《天津市、甘肃省双地农业科技特派员申报表》加盖公章后(一式2份),以正式文件向市科技局推荐,市科技局会同甘肃省科技厅进行审定。同时报送申请材料电子附件版(扫描盖章PDF)至邮箱skjjsnc@tj.gov.cn。双地农业科技特派员聘期为两年。

 

  附件1:《天津市、甘肃省双地农业科技特派员推荐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

   2:《天津市和甘肃省双地农业科技特派员申请表》             

  

  

  天津市科技局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