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专家):
根据《天津市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的要求,依据《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受理2020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材料填报方式
候选项目按照《2020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附件一)的要求,登录天津市科技奖励管理信息系统(http://kjjl.kxjs.tj.gov.cn/)进行提名材料填报。
二、系统填报截止时间
2020年8月27日上午11:30,逾期不予受理。
三、纸质材料报送安排
2020年8月31日—9月4日(周一至周五)采取规定时间分批报送方式,具体时间安排以及报送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天津市科技奖励管理信息系统首页通知公告。
四、具体要求
(一)2020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实行提名制,相关要求见《2020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方案》(附件二)。
(二)天津市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实行定标定额的评审制度,按等级标准提名,提名项目评审落选后不再降格参评其他奖级。
(三)天津市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3个等级。
(四)提名2020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的成果须事先完成科技成果登记。
(五)根据《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相关责任主体失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津科规﹝2017﹞10号)有关规定,被列入失信行为记录且被采取限制措施的人员或单位,不得作为提名项目第一完成人或第一完成单位。
附件:
1. 2020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
2. 2020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方案
2020年7月14日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