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等有关规定,经企业自主评价、区(功能区)评价机构审核等程序,现将我市2020年第十批395家拟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9月17日至9月2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我局书面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署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超出公示期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附件:天津市2020年第十批拟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