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关于第三批天津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拟认定名单的公示

时间:2020-09-29 浏览:27次 来源:生物医药处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关于规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国科办社〔2019〕107号),支持和推动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中心的建设,按照《天津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暂行管理办法》(津科生〔2015〕134号)规定,经申报、审查、专家评审、市科技局局长办公会审议等程序,确定了第三批天津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拟认定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9月29日至10月14日,超出公示期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我局书面反映。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必须表明真实身份,提供书面的异议理由,并附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提出的,应当在书面材料上标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个人提出的,应当在书面材料上签署(不能打印)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电话,市科技局将按规定对异议人身份予以严格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平、公正,保护依托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附件:第三批天津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拟认定名单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