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天津市重点行业生态环境保护科技发展蓝皮书(2020)》征集工作通知

时间:2020-10-15 浏览:28次 来源:社会发展与农村科技处

各区科技局、各高校院所、科技企业、行业协会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深入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助力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强化资源环境领域污染防治技术科技支撑,推动环境污染防治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市科技局拟组织开展《天津市重点行业生态环境保护科技发展蓝皮书(2020)》以下简称“蓝皮书”)编制工作,计划每年选择我市2-3个重点行业,重点征集在行业内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等领域的先导性或示范性技术和案例,促进生态环境科技的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和条件

1.2020年度重点征集我市涉及医疗制药、电子制造两个行业绿色生产与污染治理相关的生态环境保护技术。

2.各高校院所及承担国家和我市相关科研项目的单位应积极梳理技术成果,主动申报。

3.天津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企业在申报当年及上一年未发生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符合国家已经颁布的产业政策,节能、降耗、环保科技或减少碳排放效果明显,已经或正在计划进行市场化推广。国家主体科技计划(指863计划、97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成果优先推荐。

5.技术知识产权明晰,技术风险可控,技术先进性及经济性突出。

6.已有示范工程,或中试运行表现稳定且示范工程在建。

二、申报程序及具体申报要求

(一)请各区科技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按照推荐范围和推荐原则,认真组织申报单位填写《技术成果申报表》和《技术成果报告》,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保证技术内容真实完整、数据准确可靠,填写《推荐技术成果汇总表》(附件3)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每区提交5项以上技术成果。

(二)各高校院所、科技企业、行业协会及有关单位可直接申报,承担国家和我市相关科研项目的单位应积极梳理技术成果,主动申报。

(三)申报时间:2020年10月19日至11月15日

三、材料报送

纸质技术成果申报表和技术成果报告(附件1和附件2,技术申报单位加盖公章)以及加盖上级主管部门公章的汇总表(附件3),一式两份,于2020年11月15日前统一报送至申报受理单位。同时将对应电子版材料发送至hkkfzx_swh@tj.gov.cn或zhouyuan01@tj.gov.cn邮箱。

受理地址: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水污染治理委员会秘书处(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7号)305室或天津市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138号)202办公室

四、技术成果遴选

市科技局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技术进行技术遴选,确定入选《天津市重点行业生态环境保护科技发展蓝皮书(2020)》的技术成果名单。

五、入选企业的支持与鼓励性政策

1.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给科技部、生态环境部或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等组织的国家级项目申报。

2.入选蓝皮书的企业将获得建设银行天津市“绿色通道”资格,优先受理企业融资需求,建立业务受理、调查、申报、审批、放款全流程畅通的绿色通道,也可扫描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水委员会公众号中专属融资二维码下载“建行惠懂你”APP后,申请免抵押、免担保的纯信用小微企业信贷产品,7*24小时服务,可享受优惠贷款利率。

1.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水污染治理委员会

 

六、附件:

1.成果申报表

2.技术成果报告

3.推荐技术成果汇总表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