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加强人类遗传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了解我市在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活动以及管理等方面的总体情况,按照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要求,市科技局将组织开展天津市人类遗传资源调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此次调查旨在全面了解我市在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活动以及管理等方面的总体情况,加强我市人类遗传资源的监督和管理,保障人类遗传资源安全。
二、调查时间
2020年12月至2021年1月。
三、调查对象和范围
我市涉及人类遗传资源活动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和企业等法人单位。调查范围主要是2017~2019年我市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活动和管理情况,以及涉及重要遗传家系、特定地区人群、罕见病和大型队列研究等人类遗传资源的具体情况。
四、调查方式
1.网上填报。各相关法人单位注册并登陆人类遗传资源调查信息填报系统(http://222.171.203.214:8181)填报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基本情况调查表,1月15日前完成系统填报。
2.实地调查。市科技局将根据问卷调查情况和工作需要,赴重点单位开展实地调查。
有关事项特别说明如下:
1.人类遗传资源包括人类遗传资源材料和人类遗传资源信息。人类遗传资源材料是指含有人体基因组、基因等遗传物质的器官、组织、细胞等遗传材料。人类遗传资源信息是指利用人类遗传资源材料产生的数据等信息资料。
2.为临床诊疗、采供血服务、查处违法犯罪、兴奋剂检测和殡葬等活动需要,采集、保藏器官、组织、细胞等人体物质及开展相关活动,不在此次调查范围之内。
3.此次调查是在国家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的指导下进行的,与人类遗传资源行政执法密切相关,请各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做到应报尽报。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