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十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认定工作的通知》(农办产〔2020〕6号),农业农村部组织专家对第十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经专家评审确定了第十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1月11日至1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农业农村部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并提供证明材料。
联系电话:010-59192724、59192721
电子邮箱:cystscyc@agri.gov.cn
附件:第十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名单
农业农村部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