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商务、经济和信息化、生态环境、农业农村、金融、市场监管局(委、办),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江苏省各市中心支行,各银监分局、苏州银保监分局筹备组,各试点城市、试点企业:
10月16日,商务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公布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城市和试点企业名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我省南京市、张家港市和33家企业成为国家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单位。17日,商务部召开会议部署了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家8部门《通知》和商务部会议精神,切实推进我省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真抓实干,试出成效
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是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在现代供应链等领域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的实施意见》,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各试点城市和企业,要珍惜试点机会、高度重视试点工作,充分认识供应链在现代经济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以试点为契机,试点城市积极探索供应链治理新机制新模式,完善产业供应链体系,促进经济转型升级;试点企业积极创新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协同整合、供需匹配的新技术新模式,实现产业降本增效、绿色发展。辖区没有试点城市和企业的设区市,也要参照本通知要求,积极开展相关工作,营造良好环境,引导企业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要通过扎实的工作举措,真抓实干,力求实效,使我省今后有更多城市和企业参与全国试点,并最终成为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和示范企业。
二、加强指导和监督,优化服务
商务部等8部门将研究制定试点绩效评价体系,加强试点绩效评估和动态监督,建立试点退出机制。将在进行中期(试点一年后)和终期(试点结束后)绩效评估的基础上,评选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和企业。我省省级联席会议机制已经正式成立,将积极推动成员单位建立相关配套措施,构建“1+N”的供应链工作促进政策体系。各地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要求,研究建立完善工作协调机制,积极推动出台相关政策举措,协调解决试点中遇到的问题。各地商务、经信、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市场监管(质量技术监督)以及金融监管等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通过开展调研、举办培训交流活动,加强对相关领域供应链试点工作的指导。在安排相关项目时,在符合相关政策要求前提下优先考虑试点城市和试点企业。商务部门要加强综合协调,并按照试点绩效评价体系,牵头做好绩效评价工作。
三、强化主体责任,高质量高标准推进试点工作
各试点城市和试点企业是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主体,要积极承担主体责任,狠抓试点落实。要主动对标发达国家、地区及领先企业的供应链实践,按照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突出产业特色和企业特点,进一步完善试点方案,明确试点目标,细化试点举措。要研究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建立工作台账,实施季度报告,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一一落到实处。要加强机制建设和队伍建设,按照商务部部署要求,试点城市要尽快建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部门协调机制,制定试点落实推进方案,出台政策支持举措,积极营造良好的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环境;试点企业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不同层级的领导小组、工作组及项目组,有稳定的工作人员和明确的岗位职责。
四、积极总结试点经验和成果
各试点城市和试点企业要边试点探索边总结提升,对试点中形成的有创新、有特色、有价值的实践经验,包括试点城市推动完善产业供应链体系中的重大政策创新、提供的公共服务、取得的重大进展,试点企业开展供应链创新的新技术、新模式、新成效等,请及时总结上报。我们将积极向全国推荐,并通过各种方式,在省内开展宣传推广。
各试点城市和试点企业请按照附件2、附件3的要求,填写试点工作台账。试点城市工作台账请于11月10日前直接报省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试点企业工作台账请于11月10日前,同时报送省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和本市商务局。
各试点企业请于季度结束后5天内,向各地商务部门报送试点企业工作进展情况。试点城市和各地商务部门请于季度结束后10天内,将城市试点及企业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报省商务厅。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商务厅: 孙寿中 025-57710367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任清清 025-69652682
省生态环境厅: 徐 燚 025-86266092
省农业农村厅: 靳雪辉 025-86263633
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唐 珊 025-83398993
省市场监管局: 俞淑娴 025-68952630
人民银行南京分行: 张 明 025-84790312
江苏银保监局筹备组: 孙道俊 025-84212722
附件:⒈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城市和试点企业名单(江苏部分)
⒉试点城市工作台账
⒊试点企业工作台账
省商务厅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生态环境厅
省农业农村厅 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省市场监管局
人民银行南京分行 江苏银保监局筹备组
(原江苏银监局代章)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