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生猪养殖贷款贴息)项目公示

时间:2020-12-22 浏览:131次 来源:畜牧科

按照《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生猪规模养殖场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冀农财发【2020】28号)要求,市县两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对新河县牧原农牧有限公司提交的规模猪场贷款贴息资金项目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新河县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申请贷款贴息199万元,经审核,截至2020年11月20日,符合条件的贷款贴息金额为134.06万元;2020年11月21日至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企业履行合同正常付息后)贷款贴息金额为21.32万元。
 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12月22日—28日)。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请于12月28日前书面反馈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张毅  电话:3163229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