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7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财行〔2017〕170号)和《商务部关于2017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商财函〔2017〕314号)的精神,我委现启动2017年度上海市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资金申报工作。
有关资金支持范围、申请条件、支持标准和方式、申报材料和流程、申报截止日期等,详见“2017年度上海市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资金申报有关情况的说明”。
特此通知。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2017年8月25日
注:由于今年服务外包指导目录归并到服务贸易指导目录内一并发布,所以此次申报标准使用2016年版本,里面关于2015年的表述自动替换为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