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外经贸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行〔2019〕567号)的精神,按照《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2019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工作的通知》(财行〔2019〕137号)及《2020年度国家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市商务委完成了2020年度本市国家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申报和审核工作,拟支持企业(单位)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日期:2020年11月27日至2020年12月4日
联系机构:驻委纪检组
联系电话:23111111 传真:62950827
投诉网址:http://sww.sh.gov.cn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201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