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委托第三方机构评审项目初步设计招选公告

时间:2020-07-20 浏览:57次 来源:

根据《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4号)、《河北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冀农字[2019]34号)和《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下达2020年农田建设任务及编报项目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冀农财发[2020]6号)要求,将对石家庄市非贫困县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进行市级专家评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公开招选1家第三方机构,以询价方式确定。

采购人: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行政)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371号

采购预算金额:本次采购的最高限价为160000元(壹拾陆万元整)。评审费用包含评审中发生的食宿、交通、会议、专家评审费、印刷等全部费用。

采购用途:完成石家庄市非贫困县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市级专家评审

项目实施地点及规模:2020年石家庄市12个非贫困县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21.8621万亩。

评审内容:

1. 组织行业专家分赴项目县(市、区),参照原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验收工作相关规定,按不低于15%的比例(最低不少于3块方田),对抽取的单体工程进行现场设计复核,并出具复核报告;

2. 组织召开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市级专家评审会议,并出具评审报告。评审专家从河北省农田建设评审专家库中选取;

3. 组织专家对各县(市、区)修改完善的初步设计复审,并出具复审报告。

完成时限:2020年7月30日前按要求完成13.862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财政补助资金任务)初步设计市级专家评审工作;2020年8月20日前按要求完成8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发改渠道预算内投资补助任务)初步设计市级专家评审工作。

第三方机构招选条件及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有承担项目能力的供应商;

2. 依法注册的工程咨询甲级机构,且注册时间5年以上;

3. 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河北石家庄)”列入失信、处罚等有不良行为的单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招选:

1. 财产依法被接管、冻结、查封的;

2. 被依法责令停业且在处罚期内的;

3. 近三年因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等行为,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的。

报名递交材料:

1. 评审报价;

2. 报名人关于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的声明;

3. 法定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4. 具备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5. 评审工作方案;

6. 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局面声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信用中国(河北石家庄)”网站等渠道,提供查询相关主体信用未有不良记录证明;

7. 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等证明文件;

8. 2019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报告;

9. 近三年公司业绩。

以上所有材料须加盖单位防伪公章并按顺序成册,首页附目录,密封包装并注明项目名称、报名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邮箱。报名材料一式两份。

报名时间:截止时间2020年7月22日16:00时,工作时间:上午 9:00-11:30 下午14:00-18:00

报名地点: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管理处(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371号306室)

联系人:付卫东、陶峰

联系电话:0311-69117607

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