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估工作的补充通知

时间:2019-10-10 浏览:47次 来源: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近日,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正式印发了《关于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估工作的补充通知》(冀农厅办发〔2019〕24号),对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估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为全面完成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估工作,在落实《石家庄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排查和评估工作方案》(石农〔2019〕237号)基础上,现就有关高标准农田评估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2019年10月25日前全面完成清理检查工作。采取内业核实和外业调查相结合的方式,按项目逐一检查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上图入库和后续管护利用等情况,并按照《“十二五”以来建成高标准农田质量等级评价技术要求》(石农〔2019〕237号文附件2),对建成高标准农田质量等级进行综合评价,填报《    县(市、区)“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清理检查现场工作底稿》(石农〔2019〕237号文附件3)。

二、各县在全面摸清底数的基础上,认真填报“   县(市、区)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清理检查数据统计表》(见附件1)。市农业农村局将各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清理检查数据统计表》进行汇总,形成市级《    市“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清理检查数据汇总表》;各县(市、区)要认真总结典型经验、做法,提出进一步改进工作办法和措施,形成《县及“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清理检查工作报告》(参考提纲见附件3),连同附件1,于10月底前一并报市农业农村局(电子版同时发邮箱)。

三、做好上图入库准备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下发的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中现有高标准农田建设入库信息,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项目原主管部门,对已入库未提供拐点坐标等信息的项目开展补充完善工作;已验收但尚未完成信息入库的项目,收集整理好项目信息,做好上图入库准备。

鉴于高标准农田评估上图入库专业性强、要求高的工作特点,省厅拟在11月初(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邀请部农建司监督处或部工程技术中心的领导和北京数慧时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农业农村部上图入库技术支持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全省各县高标准农田评估具体工作人员进行上图入库业务培训,以便顺利完成高标准农田评估的上图入库工作。

“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上图入库管理软件和具体工作要求,省厅将另行通知。

四、按照《石家庄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排查和评估工作方案》(石农〔2019〕237号)要求,各县(市、区)要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排查整治问题登记表(石农〔2019〕237号文附件1)、排查工作总结和建立长效机制以正式文件(电子版同时发邮箱)于10月25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

邮箱  :snktdc@163.com

附件1:“十二五”以来建成高标准农田清理检查县级数据统计表9.29

附件2:“十二五”以来建成高标准农田清理检查市级数据汇总表9.25
附件3:清理检查工作报告提纲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