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局属相关单位、处室:
现将省农业农村厅、市食安办转发的《河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2019年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结合我市前期印发的《201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2019年暑期农产品保障方案》和5部门2018年12月份下发的《石家庄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石农〔2018〕5号)一并抓好落实。
请按照《201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于2019年7月5日前报送半年工作总结,11月25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
联系电话:0311-69117638,邮箱:sjzncpj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