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加快渔业转型升级步伐,促进渔业提质增效,着力提升我市现代农业园区发展水平,扎实推进我市现代农业园区渔业项目建设,根据《沧州市农牧局 沧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沧州市2017年度渔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省级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沧农牧字[2018]15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渔业发展实际,沧州市农业农村局决定实施现代农业园区渔业建设项目,现公开征集有意向建设渔业项目的现代农业园区,申报条件如下:
一、位于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现代农业园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业经营主体。
二、土地使用权期限不低于10年。
三、具有良好的基础条件,池塘必须在现代农业园区内,面积不得少于50亩,能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在业内具有较高的信誉,无不良记录。
四、项目建设单位两个,每个补助资金50万元,资金使用方向为水产绿色生态养殖、休闲渔业等。
五、项目申报单位应将企业资质、简介(需加盖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公章),现代农业园区渔业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一并报沧州市农业农村局。
六、申报截止日期:2019年8月30日。请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单位申报。
联系人:李文敏 电话:2176689
201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