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管理及监测办法(试行)》(冀农字〔2020〕43号)要求,各县(市、区)按程序进行了推荐申报,市农经站对推荐材料进行复核,共选出拟申报省级示范家庭农场4家。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农业农村局农经站以实名反映或举报。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3日至11月9日
联系电话:2266063
廊坊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1月3日